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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群防群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4

安全生產管理群防群治制度

有哪些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群防群治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部分,它涵蓋了安全責任制、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培訓等多個方面。這些制度旨在確保每個員工都明確自身的安全職責,提高安全意識,及時發(fā)現并消除潛在風險,有效應對突發(fā)事件,從而保障生產過程的穩(wěn)定與安全。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企業(yè)在生產活動中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程序,用于指導和規(guī)范員工的行為,以達到預防事故、減少損失、保證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的目標。群防群治的理念強調全員參與,每個員工既是安全生產的執(zhí)行者,也是監(jiān)督者,共同維護生產環(huán)境的安全。

重要內容

1. 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形成自上而下的責任鏈條,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個人。

2. 隱患排查治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事故。

3. 應急救援預案:預先制定應對各類突發(fā)事件的預案,提高應對速度和效率。

4.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制度流程

生產制度的實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制定: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宣傳:通過會議、培訓、宣傳資料等方式,使全體員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內容。

3. 執(zhí)行:嚴格執(zhí)行制度,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確保制度落地。

4. 檢查:定期進行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評估制度的有效性。

5. 反饋與修訂:收集員工反饋,根據實際效果對制度進行適時調整和完善。

以上各項制度和流程的實施,旨在構建一個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生產管理群防群治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群防群治制度

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是在建筑安全生產中,充分發(fā)揮廣大職工和工會組織的積極性,加強群眾性和工會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以預防和治理建筑生產中的傷亡事故,是職工群眾進行預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種制度。

一、群防群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從安全生產工作格局上講:我國要構建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企業(yè)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jiān)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并使之有效結合起來,合力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 從制度上講:將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和企業(yè)具體規(guī)章制度有機結合起來,確保國家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3. 從建設工程各責任方及其他相關單位上講: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各方的安全責任。

4. 從企業(yè)(特別是施工單位)內部上講:將行政手段與政治思想、經濟、技術、教育、紀律、工會監(jiān)督等措施結合起來,實行全面安全控制與管理。

5. 從安全生產管理要素上講:加強對人、物(機、料)、環(huán)境、管理手段的綜合運用與科學研究工作,進行有效的系統治理和系統控制,把人從不安全因素的危害下徹底解放出來,變靜態(tài)管理為動態(tài)管理。

二、群防群治的具體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不能只靠某個人或某個部門單打一地進行,必須全員動手、全面規(guī)劃、全面分析、全面控制和預防,體現全員(人人有責,人人參加安全管理,人人關心安全、注意安全)、全過程(從計劃、設計、施工準備直到收尾竣工,乃至更新和報廢,每一階段都進行安全管理)、全部(只要有生產和工作的地方,都有安全管理,做到事事講安全,處處保安全)、全天候(任一時間、任一條件、任一環(huán)境均應在嚴格安全管理上必須做到一個樣)、群防群治的現代全面安全管理的理念。群防群治制度是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全面進行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其具體內容如下:

1. 我國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企業(yè)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jiān)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1)政府統一領導是指國務院以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的綜合和專業(yè)的管理。主要是監(jiān)督有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預防和糾正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的現象。

(2)部門依法監(jiān)管是指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依法制定建設行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范標準,對建設行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指導企業(yè)搞好安全生產。

(3)企業(yè)全面負責,對于建筑行業(yè),既是指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也包括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所有有關單位都必須堅決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建立和保持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4)群眾參與監(jiān)督是指群眾組織和勞動者個人對于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工會是代表群眾的主要組織,工會有權對危害職工健康安全的現象提出意見、進行抵制,也有權越級控告,工會也擔負著教育勞動者遵章守紀的責任。群眾監(jiān)督是與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相輔相成的一種自下而上的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有助于建立企業(yè)的安全文化,形成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局面,它是專業(yè)管理以外的一支不可忽視的安全管理力量。

(5)全社會廣泛支持是指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形成全社會廣泛“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要做好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行業(yè)安全管理的水平,僅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工作,顯然有點勢單力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的改變,必須有政府與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必須有政策、法律、環(huán)境等多個方面的支持,就是要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識,增強防范能力,大幅度地減少事故,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2.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guī)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2)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6)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yè)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guī)定。

3. 勘察、設計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1)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yè)時,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2)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應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3)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關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4)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5)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場監(jiān)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xù)并 簽字。

(6)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7)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4. 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1)在施工階段,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fā)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jiān)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消除后,監(jiān)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yè)主管部門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有通話記錄,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jiān)理日志、監(jiān)理月報中。

(2)監(jiān)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yè)監(jiān)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jiān)理負責??偙O(jiān)理工程師要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jiān)理負責,并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明確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監(jiān)理職責。

(3)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jiān)理委托合同實施監(jiān)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其具體內容包括:

--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jiān)理的主要內容:

1)監(jiān)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jiān)理規(guī)范》(gb 50319-2000)和相關行業(yè)監(jiān)理規(guī)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jiān)理內容的項目監(jiān)理規(guī)劃,明確安全監(jiān)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其以上項目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jiān)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3)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 包括:

①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②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③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④冬季、雨季等季節(jié)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⑤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監(jiān)督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5)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6)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一致。

7)審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是否合法有效。

8)審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施工階段安全監(jiān)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1)監(jiān)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guī)施工作業(yè)。

2)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yè)情況。

3)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xù)。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監(jiān)督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5. 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注冊資本、專業(yè)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5)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6)垂直運輸機械作業(yè)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yè)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yè)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做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

(10)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wèi)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具有產品合格證。

(11)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huán)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qū)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12)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13)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yè)條件、作業(yè)程序和作業(yè)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在施工中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yè)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14)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15)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進行報廢。

(16)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17)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18)作業(yè)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9)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到竣工驗收合格止。

三、必須及時、有效地利用全面安全管理的理論,統計、分析安全生產管理群防群治工作成績和不足,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四、其他應明確的事宜(略)

第2篇 某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為加強宏達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本辦法適用于宏達模具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一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監(jiān)部門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第三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第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活動,。各生產車間每周、班組每天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各車間發(fā)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安督辦,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第五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公司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自查分析,并分別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將上季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表格和文字說明材料整理成書面隱患排查治理自查報告向黃驊市安監(jiān)局和有關部門報送。報告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規(guī)定的內容及時向丹陽市市安監(jiān)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報黃驊市安監(jiān)局備案。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九條 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部門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和公司財產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各級責任人為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者,將視情節(jié)給予經濟、行政處罰。

第十一條 未按規(guī)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表的,給予單位負責人50--100元罰款。

第十一條 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給予單位負責人50--100元處罰,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人,將視情節(jié)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單位或個人處10--100元罰款,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視情節(jié)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 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將根據情況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附則: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fā)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fā)文件為準

第3篇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排水管理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以人為本”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確保排水管理處安全生產各項責任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教育與經濟懲處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懲處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 堅持獎懲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責任人予以懲處;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加倍懲處。

第四條 排水管理處對所有職工安全生產獎懲實行百分制原則,即對職工采用打分的方式進行獎勵和懲處,所有職工每年初始分數為一百分,獎勵加分,懲處減分。對正式職工獎懲限制最高分為130分,最低分為0分,年終時對個人安全生產得分進行統計,實現安全生產得分與年底獎金掛鉤。勞務派遣用工每年安全生產得分80分以上者為合格,低于80分則予以辭退。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排水管理處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章 獎勵規(guī)定

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對部門和個人實行獎勵:

(一)安全生產成績顯著,全年無死亡、重傷、輕傷、火災等事故。

(二)無未遂事故,無違章指揮現象。

(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安全裝置有重大改進,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難題,對保證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有突出成績者。

(四)在緊急情況下,由于采取了應急措施預防或避免了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物體打擊及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五)發(fā)現重大隱患、事故苗頭,能夠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并積極主動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或減輕事故嚴重程度。

(六)對發(fā)生的各種重大事故,能夠積極搶救,從而減輕了事故嚴重后果或避免事故擴大有較大貢獻。

(七)在安全生產方面有創(chuàng)新,改進重大安全因素,其成績突出者。

(八)堅持原則,勇于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等不安全行為作斗爭,反違章成績顯著者。

對具備上述條件其中之一者,可根據成績和貢獻大小,按下列辦法獎勵:

(1)處安全生產大會通報表揚。

(2)象征性表獎,授予安全標兵稱號。

(3)嘉獎:對個人安全生產得分進行加分。

(4)可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部門。

第三章 懲處規(guī)定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對部門和個人實行懲處:

由于安全生產管理不善,規(guī)章制度貫徹執(zhí)行不嚴,發(fā)生輕傷、重傷或死亡事故和出現“三違現象”的部門或個人,按下列標準進行懲處。

(一)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含惡性斗毆),經安全生產科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認定,部門負責人、班組長應負領導責任,處安委會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安全生產扣分,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造成非人身傷害的事故(工藝、設備事故等),經安全生產科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認定,處安委會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主管負責人、班組長安全生產扣分,最終懲處按處安委會意見執(zhí)行。

(三)發(fā)生責任事故時,本著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除了處理事故直接責任者和間接責任者外,還要追究事故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最終懲處按處安委會意見執(zhí)行。

(四)對“三違”或犯有對安全生產不利的行為者,將視情節(jié)予以安全生產扣分,具體實施參照本制度附件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由處安委會討論懲處意見。

(五)經排水管理處年度績效考核,部門或個人的安全生產工作存在崗位責任制度不落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不徹底、發(fā)現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問題整改不到位、安全生產考核不及格、發(fā)生安全違章事件,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yōu)資格。

第五章 懲處細則

第八條勞動紀律

1.禁止在廠區(qū)內亂扔垃圾,違者扣除1分。

2.嚴禁當班期間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項,違者扣除1分。

3.嚴禁在工作區(q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扣除1分。

4.未及時、認真、準確的填寫運行記錄及報表,每發(fā)現一次,扣除1分,由報表責任人承擔。

5.各類會議、集體活動、培訓、考核、講座等,無特殊理由必須參加,如需請假必須提前,無故不參加的違者扣除1分。

6.污水處理廠人員及各部門現場操作人員必須保證通訊正??煽?通知或緊急事件必須隨叫隨到,如因通訊不正常導致的后果,對責任人扣除1分。

7.各班組衛(wèi)生責任區(qū)需按要求打掃干凈,同時注意保持,發(fā)現問題,責令整改后仍不改的,對負責班組全員扣除1分。

8.加強公共節(jié)能,合理使用辦公及生產物資,辦公樓內發(fā)現不愛惜物資、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的按崗位每次對責任者扣1分。

9.各類考核補考未合格者對不合格者扣2分。

10.嚴禁不戴安全帽,不穿勞保工裝進入生產廠區(qū),著裝要合乎規(guī)范,安全帽帽帶必須系緊,女士長發(fā)者必須將長發(fā)盤于帽內,違者扣除2分。

11. 廠站等工作區(qū)、禁火區(qū),嚴禁吸煙、動火,違者扣除2分。

12. 各類生產物資、消防滅火器材、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等,除正常使用消耗的,因人員誤使用、誤操作發(fā)生損壞或丟失的,對責任人扣除2分。

13. 嚴禁故意破壞生產設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設施,如有違反,當事人除照價賠償以外,另扣除2分。

14. 污水處理廠班組成員應當服從班組長、安全員和廠技術員合理的工作安排,無正當理由拒絕者,經班組長、安全員和技術員上報廠安全員核實后,對當事人扣除2分,態(tài)度惡劣者加倍處理。

15. 嚴禁綜合樓工作人員未經批準私自將辦公室提供給班組人員使用,一經發(fā)現,對班組人員按脫崗處理,同時對相應責任人扣除2分。

16. 門衛(wèi)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每發(fā)現一次扣除2分。

17. 嚴禁睡崗、竄崗、脫崗,違者扣除5分。

18. 嚴禁酒后上崗,違者扣除5分。嚴禁崗上喝酒,違者扣除10分。以上情況當日不得上崗,均按曠工處理。

19. 嚴禁偷拿、盜竊、窩藏公共及私人財物,如有違反對當事人扣除5分,退回財物或照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 嚴禁發(fā)生各類擾亂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為,如無理取鬧、爭吵打架、尋釁滋事、聚眾賭博等,對當事人扣除10分。

21. 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按出勤制度進行處理。

第九條 生產運行

1. 電路走線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范,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違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

2. 生產現場和檢修現場配備的各類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扣除1分。

3. 全廠人員都有相互監(jiān)督監(jiān)護的權利和義務,發(fā)現違章應及時制止并上報,否則對責任人扣除1分。

4. 人員在崗值班期間,隨時使用對講機保持聯絡,到偏遠或噪聲較強的工段處理問題時,必須向班長匯報,違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

5. 高空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

6. 嚴禁高空作業(yè)時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7. 廠區(qū)、車間內各類電動起重機械設備,必須由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或者指定人員進行操作,違反規(guī)定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違章指揮者,對責任人扣除2分。

8. 手執(zhí)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

9. 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必須架空2m 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架設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對違章指揮者扣除2分。

10. 污水處理廠、站區(qū)配備的各類消防器材、裝備,實行定人定量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違者對責任人扣除1分,班組和部門負責人未督促檢查到位對責任人扣除2分。

11. 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未按要求進行交接班工作、工作交接不清、責任不明、互相推諉扯皮者,對責任人扣除2分。

12. 對未按時巡檢、巡檢不到位或故意縮減巡檢內容、巡檢項目的行為,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扣除2分;巡檢發(fā)現隱患未及時記錄上報的,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扣除2分。

13. 非電氣維修員,嚴禁從事電氣維修作業(yè),違者對責任人扣除2分。

14. 現場不聽從安全人員指正,違者對責任人扣除2分。

15. 嚴格執(zhí)行落實各項安全崗位責任制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如有違章、違規(guī)操作者,對責任人扣除2分,對違章指揮者扣除3分,造成事故及相應損失者,按處安委會意見進行處理。

16. 對維修中的設備,需及時掛好警示牌,禁止任何人啟停,違者對責任人扣除3分,對產生的后果視情節(jié)輕重由處安委會研究處理決定。

17. 事故發(fā)生后,相關當事人必須及時上報,不得瞞報、謊報,如違反,對責任人扣除3分。

18. 進入工藝處理區(qū)各工段進行巡檢和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護后方可進行正常的工作,違者每次對責任人扣除4分。

19. 嚴禁誤操作,操作時必須有兩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發(fā)現有操作失誤時,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上報,根據造成的后果的嚴重程度,由處安委會研究決定懲處程度。及時發(fā)現并制止誤操作,如造成工藝影響或設備損壞,對責任人扣除5分,損壞的設備由處安委會決定賠付金額。

20. 各班班組長和安全員應當履行其崗位職責,起到督查作用,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事故發(fā)生后第一時間趕至事故現場,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按程序上報相關負責人,未履行其職責的由處安委會研究決定其懲處程度。

21. 各部門負責人及技術員應當履行其崗位職責,完成廠各項生產任務,未履行其職責的由處安委會研究決定其懲處程度。

22. 因操作失誤導致跑水(漏水,淹設備)事故,停電事故等,造成對生產影響的事故,由處安委會研究決定其懲處程度。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處安委會辦公室在處安委會的領導下負責本制度的獎懲執(zhí)行與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 本制度未規(guī)定的其他違章行為,由處安委會根據具體影響情況決定懲處程度。

第十二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由處安委會辦公室負責。

第4篇 油漆工安全生產制度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fā)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標志。

2)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用噴砂除銹,噴嘴接頭要牢固,不準對人。噴嘴堵塞,應停機消除壓力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更換。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5)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6)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yè)周圍不準有火種。

7)采用靜電噴漆,為避免靜電聚集,噴漆室(棚)應有接地保護裝置。

8)刷外開窗扇,必須將安全帶掛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應搭設腳手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鐵皮屋面上刷油,應設置活動板梯、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9)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應過足,使用的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10)使用噴漿機,手上沾有漿水時,不準開關電閘,以防觸電。噴嘴堵塞,疏通時不準對人。

11)在調油漆或對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本人和他人不準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12)用不完的料桶應存放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13)清理隨用的小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xù),按申請地點用火,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fā)生火災。

第5篇 安全生產建檔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安全管理;

健全完善安全檔案。

2責任

2.1.人事負責執(zhí)行本制度;

2.2.安委會履行本制度。

3內容

3.1.安全檔案的建立要秉著規(guī)范、嚴格分類的原則進行;

3.2.安全檔案必須依據資料來源的時間先后順序來進行;

3.3.安全檔案內資料保存時間視資料的重要性而定, 一般性安全資料至少要保存一年時間,重要資料至少要保存二年以上;

3.4.安全檔案必須定期處理;

3.5.安全檔案內有關安全資料,依據公司有關制度,每半年更新一次;

3.6.安全檔案必須保持清潔干凈;

3.7.安全檔案借閱時,必須辦理借閱手續(xù),原則上不得借出安全組;

3.8.安全檔案內保存的資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資料,盡量不保存復印資料。

第6篇 安全生產業(yè)績考核、獎懲制度

(一) 礦井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制度,對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二)礦井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時,應把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之一,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未認真落實的情況進行通報、責任追究,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要作為季度、年度安全生產業(yè)績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結果納入各單位、部門季度、年度績效考核中。

(四) 對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財產損失、重大事故隱患等,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執(zhí)行公司及礦井有關規(guī)定。

第7篇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工作規(guī)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運輸法規(guī)。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qū)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guī)定查驗有關手續(xù),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

7、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yè),駕駛人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fā)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yè)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fā)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fā)生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發(fā)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zhí)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guī)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第8篇 ktv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一、 責任人: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經理、主管協助具體負責。

二、 排查時間要求:

按照安全巡查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并在每月至少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三、 排查內容:

(一) 同巡查制度巡查內容。

(二) 其他重點排查內容:

1. 保證各類消防設施正常使用;

2. 保證安全指示設施正常使用,位置設置合理;

3. 營業(yè)場所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4. 安全出口暢通,無門檻、門內外1.4米無踏步;

5. 單位負責人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工作人員熟練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6. 營業(yè)場所內電源線路不得外露,燈具、電線是否破損老化,電氣設備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使用正常。

四、 處理要求:

1.未發(fā)現隱患的,要做好巡查紀錄;

2.發(fā)現較小隱患并能夠立即解決的,要立即處理并上報,做好書面紀錄;

3.發(fā)現較大隱患或不能及時解決的,要采取初步措施避免發(fā)生事故,同時向相關政府部門匯報,并做好書面紀錄。

第9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七)

項目部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建立完善以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為主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通過適合工程實際的各類制度的建立,以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并配以適應本工程安全生產獎懲措施,促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期實現期內安全無事故,最終保證項目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標。

1)建立每周及每項作業(yè)崗前安全交底例會制度

會議主要內容:對于一周內的安全情況總結,對于已發(fā)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通報,對下一周主要作業(yè)的安全進行強化。安全例會參加人員:項目經理、安全主管、安全員現場作業(yè)負責人,同時邀請監(jiān)理工程師參加。

2)安全教育制度

新進施工人員須進行公司、項目和班組的三級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施工。

3)現場觀察制度

施工時專門設置現場觀測人員,主要觀測施工區(qū)域內作業(yè)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管理部反饋現場情況,杜絕無關機械設備、人員進入現場。

4)24小時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機械始終停在現場,項目部在施工期間將建立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

5)警示標志設置制度

對于所有施工區(qū)域,均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對于基坑、圍堰等按規(guī)定設置信號,防止以外發(fā)生。

6)分項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開工后依據相關的操作規(guī)程、現場情況對于每個分項工程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措施貫徹到位。

7)持證上崗制

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時間和內容,由發(fā)證部門根據國家頒布的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考核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確定。

8)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以人為本。根據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的土方開挖施工的特點,有針對性的加強技能教育,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是保證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措施落實的關鍵。安全檢查要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崗位。安全檢查有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1)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天例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2)項目部定期(每周五)組織有關人員對所有施工設備和人員進行全面大檢查,并將檢查情況書面通報各班組。

(3)對檢查中各班組出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對復查中出現整改不到位的班組給予經濟處罰,嚴重的清退出場。

9)安全獎懲制度

對違章行動和造成事故的處罰,采用通報批評、扣獎、罰款、行政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等形式,這些形式可單獨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安全獎勵采取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可以通報表揚,評比先進、通令嘉獎,頒發(fā)獎金和建議加薪晉級等形式,這些形式可單獨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0)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嚴格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定,定期發(fā)給在現場施工工作人員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雨衣手套,手電筒等,按照勞動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的勞動保護津貼、營養(yǎng)費及時發(fā)放。

11)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廠房、倉庫的建筑條件和設置地點,應該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其與周圍建筑物之間,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嚴禁煙火,杜絕可能產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裝置。不準在貯存危險品的庫房內進行試驗、分類、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庫房內不得住人,堆放雜物,工作結束時,應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12)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配電和現場值班制度,做好記錄,動力箱、開關、變壓器與各種電器設備的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金屬等物件。電房內外應保持整潔無雜物,實行專門電工負責制,閑雜人員嚴禁入內。配電設備的任何部分均規(guī)定為帶電的,不應觸及。用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戴好絕緣手套。變壓器周圍應有防護欄和危險警告標志,嚴禁閑人靠近。電房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修理時應切斷總電源、懸掛標志牌,明確專人負責,檢修完畢后,再次檢查無誤后,才可送電。根據需要配備2只以上的滅火器材,并經常檢查,保證安全有效。

13)食品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從事炊事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食品衛(wèi)生法》,熟悉食品法的有關內容,在工作中做到按規(guī)章制度辦事。把好食品采購關,不買變質食品,過期食品,對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過期食品,做到堅決不買進。在食品驗收時,要嚴格把關。每月盤貨必須認真進行清理,發(fā)現過期食品,要立即進行報廢處理。個人穿戴整潔文明,工作時要穿著工作服,要注意個人衛(wèi)生,要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工作前要洗手,平時要勤洗澡,勤理發(fā),勤剪指甲,不直接用手去抓無包裝的食品。對從事炊事人員要堅持每年到衛(wèi)生防疫部門體檢制度,取得衛(wèi)生部門健康證后,方可在食堂工作,夏季要采取措施,要有防蚊蠅和洗手設施。對剩菜飯及其它食品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熱?;锓恐氐?嚴禁閑雜人員進出。

14)事故報告制度

發(fā)生特大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先電話報告并在12小時內填報事故快速報表作出書面報告。發(fā)生重大、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應在于24小時內填報快速報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如書面報告一時難以送達的,應先用電話報告。事故報告的內容:必須寫明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和人員傷亡、損失情況。如當時難以講清楚的,待查清后再報。

15)安全一票否制

生產過程中原則上由專業(yè)安全監(jiān)督人員負責實施一票否決權。每個職工有權對有礙安全的一切現象和行為予以現場制止,制止無效時,報告專業(yè)安全監(jiān)督人員或進行舉報。評比表彰先進、晉職晉薪的一票否決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各自的管轄權限實施。

第10篇 工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三

工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3)

為定期研究本廠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例會參加人員

(1)企業(y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人員。

(2)根據會議研究內容,可指定相關人員出席,或擴大會議請車間主任出席。

(3)會議應設置簽到文件和進行文字記錄。

2、例會時間規(guī)定

(1)企業(y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例會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2)遇有重大安全任務或特殊情況,由安全管理部門提請企業(yè)法人代表同意臨時召開。

3、例會內容

(1)傳達和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會議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和管理現狀,對有關存在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期限、人員和經費。

(3)研究和制訂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考核指標辦法。

(4)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匯報,部署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

第11篇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識別和獲取制度

1.目的:

為了獲取、識別、更新適用于公司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確保公司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合規(guī)性得到及時評價和更新。為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方針、目標、指標提供法律依據。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獲取、識別、更新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工作。

3.管理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負責對公司已確認的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的審批。

3.2行政部負責對公司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相關要求的收集、整理、更新、登記、發(fā)放及歸檔管理。將信息傳遞到各相關部門并確保實施。

3.3生產部門負責組織對公司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

3.4各部門負責收集、識別適合于本部門法律、法規(guī),組織本部門的員工參加培訓學習,并有完整的培訓記錄。將相關信息及時溝通。報生產部歸檔。

4.工作程序

4.1獲取范圍

4.1.1有關的國際公約。

4.1.2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

4.1.3行業(yè)規(guī)范、標準。

4.1.4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4.2獲取的途徑

4.2.1從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行業(yè)上級主管部門、印刷行業(yè)協會或團體、認證或咨詢機構等渠道獲取。

4.2.2從能夠提供此類信息公共出版物、專業(yè)報刊、雜志、專業(yè)網站等渠道獲取。

4.3工作步驟

4.3.1生產部門將《適用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清單》、《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評價表》和《信息發(fā)布登記臺帳》下發(fā)到各部門。

4.3.2各部門通過走訪相關部門、電話咨詢、查找相關資料等方法,將本部門和分管業(yè)務所適用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要求,按表格要求填寫完整并交回生產部。

4.3.3生產部門進行匯總、整理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適用性確認,最后形成公司適用法律法規(guī)清單提交安全管理者代表審批。

4.3.4生產部門將經安全管理者代表審批的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清單下發(fā)到各部門,各部門遵照執(zhí)行。

4.3.5生產部門負責從專業(yè)網站上下載適用法律法規(guī)電子版本并共享在公司局域網上,以便相關部門、人員獲取,參照執(zhí)行。

4.4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管理及傳達

4.4.1所有部門必須保存有適用法律法規(guī)及要求的具體內容(文本或電子版),以便學習、掌握及遵照執(zhí)行。

4.4.2各部門必須將適用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傳達到相關崗位、人員及相關方,可以采用組織集中學習、發(fā)參考資料、抽查考試、發(fā)宣傳手冊等形式。

4.4.3各部門在提供服務和執(zhí)行合同前,應向相關方傳達有關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相關信息。

4.5法律法規(guī)的更新

4.5.1生產部門組織各部門根據公司區(qū)域內危險源、安全風險、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的變化,每年組織一次評審,判斷新獲取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是否適宜,評審后發(fā)布公司當年度《適用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清單》。

4.5.2對于已經獲知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最遲自實施之日起更新并執(zhí)行。

4.5.3各部門要保持需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安全生產要求的信息為最新。

第12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誠信評價管理制度

1、把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定的等級作為安全生產誠信等級,分別相應地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原則上不再重復評級,對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yè)暫評為四級。

2、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發(fā)布主體是安全生產誠信等級的授信主體,一年向社會發(fā)布一次。

3、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誠信評價分級分類動態(tài)管理。重點是鞏固一級、促進二級、激勵三級、嚴控四級。具備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未履職到位,或應進行安全生產承諾而未承諾的生產經營單位,其安全生產誠信等級下降一個級別,四級企業(yè)下降則直接列入“黑名單”。

4、凡有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列入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取消安全生產誠信等級,并及時向社會發(fā)布。

5、對納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的生產經營單位,每年監(jiān)督檢查頻次不少于4次;對列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依規(guī)停產整頓或取締關閉。停產整頓期間,局屬各有關行業(yè)主管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執(zhí)法檢查,嚴防事故發(fā)生。

第13篇 羅湖區(qū)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制度范本――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規(guī)范

在施工現場上,班組工人經常接觸的或經常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有:防護欄桿、孔洞蓋板、安全網、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鎖器、手扶水平安全繩等。要求每個作業(yè)者都會使用,并會檢查和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損壞或拆除。

一.防護欄桿

施工現場上的任何部位,當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邊沿無圍護設施,使人或物有各種墜落可能的高處作業(yè)均屬于臨邊作業(yè)。對于臨邊作業(yè)的安全防護,以設置防護欄桿為主。

1.防護欄桿應符合以下要求:

1)欄桿制作要統一標準,色標要醒目,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2)欄桿材料表面光滑,無破損,無毛刺,無變形。

3)欄桿高度為1.o5m,設上、下道橫桿,立桿間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設置18cm高的擋腳板。

2.樓板、平臺、走臺、屋面等臨邊部位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3.大的預留孔洞,大的吊裝口,井口的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4.樓梯、電梯各層出入口處的通道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孔洞盤板

由于工藝、設備和施工的需要,建筑物或機筑物上,常會出現各種預留洞口、通口、上料口、樓梯口、電梯井口,作業(yè)人員在其附近工作,稱為洞口作業(yè)。在深度為 2m及2m以上的樁孔、人孔、溝槽、井坑及管道孔洞邊沿上的施工作業(yè)也是洞口作業(yè)。

對于洞口作業(yè)的防護,一般以孔洞蓋板為主。

在各種預留洞口,樁孔上口,環(huán)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回填土的坑槽,人孔、天窗等處,應設置穩(wěn)固的蓋板。孔洞蓋板應滿足以下要求:

1.蓋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紅、白顏色標志(紅白道);

2.蓋板底下應有不少于四點的限位塊(限位塊與孔洞邊距25~30mm);

3.蓋板邊緣應大于孔洞10mm;

4.因施工需要揭開孔洞蓋板時,應在孔洞周邊設置臨時圍欄和警示牌,夜間設警示紅燈,工作結束時應立即按原樣恢復。

5.鋼蓋板要有足夠的厚度,以保證剛度,蓋板上不應存放重物。

三.安全網

安全網同安全帽、安全帶一起被人們稱之為施工現場上的“三寶”。安全網是防高處墜落事故發(fā)生的最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之一。對避免和減輕墜落及物擊傷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安全網是高處作業(yè)必不可少的防護用品。因不同施工項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安全網的規(guī)格和架設方法也有所不同。安全網大多采用直徑為9mm的尼龍繩(也有用絳綸繩)編結而成。其網眼為10~14cm,網片3m×6m及4m×8m等規(guī)格,承載要求不小于160kg/m2。由于安全網是為了保護高處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防止落物傷人,因此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1. 高處作業(yè)部位的下方必須張掛安全網;當建筑物高度超過4m時,必須設置一道隨墻體逐漸上升的安全網,以后每隔4m再設一道固定安全網;在外架、橋式架,上、下對孔處都必須設置安全網。

2. 安全網的架設應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ocm左右;支撐桿件無斷裂、彎曲;網內緣與墻面間隙要小于15cm;網最低點與下方物體表面距離要大于3m。

3. 使用前應檢查安全網是否有腐蝕及損壞情況。

4. 施工中要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支撐合理,受力均勻,網內不得有雜物。搭接要嚴密牢靠,不得有縫隙,搭設的安全網,不得在施工期間拆移、損壞,必須到無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5. 安全網架設所用的支撐,木桿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cm,竹桿小頭直徑不得小于8cm,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6. 因施工需要暫拆除已架設的安全網時,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征求搭設單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結束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要求由施工單位恢復,并經搭設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要經常清理網內的雜物;在網的上方實施焊接作業(yè)時,應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網上的有效措施;網的周圍不要長時間的有嚴重的酸堿煙霧。

8. 安全網在使用時必須經常地檢查,并有跟蹤使用記錄,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網應及時處理。

9. 立網和平網必須嚴格地區(qū)分開,立網絕不允許當平網使用;架設立網時,底邊的系繩必須系結牢固。

10.安全網在不使用時,必須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發(fā)霉。

11.新網在使用前必須查看產品的銘牌:①是平網還是立網;②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③產品的出廠合格證。舊網在使用前應做試驗,并有試驗報告書,試驗合格的舊網才可以使用。安全網的動負荷試驗,以12okg重物兩塊,相距1.5m,同時由4-5m高度自由降落沖擊,安全網完好無損為合格。

四.速差自控器

速差自控器是防止高處作業(yè)人員墜落的一種安全防護設施。其在施工現場上的設置位置應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其

第14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爆破操作員

一、爆破操作員必須持有有效“爆破員作業(yè)證”上崗,遵守操作規(guī)程,在安全員的監(jiān)督下,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業(yè)。

二、領取炸藥物品后,要及時送達爆破工地和施工作業(yè)區(qū),不準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安全員的監(jiān)督下,及時退回炸藥庫,運輸中,管、藥不得混裝、混放。

三、如遇特殊情況,不能直接作業(yè)時,應將爆炸物品在安全員的監(jiān)督下存放在儲存箱內,管、藥不得混放、混裝,并設專人看守、鎖好。

四、上崗前不得飲酒,作業(yè)時不得吸煙,自覺接受安全員的監(jiān)督,配合公安人員對工作的檢查。

第15篇 破碎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制度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各項法律法規(guī),積極參與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guī)培訓考試工作。

2、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學習,提高個人修養(yǎng)及法律意識,杜絕出現監(jiān)守自盜,內外勾結偷盜礦石現象的發(fā)生,按時上下班,做到現場交接班工作。

3、上崗前穿戴齊全勞保防護用品。

4、礦石管護人員必須掌握辨別礦石成分的能力,對運來的礦石及時驗收,貨票相符后再簽字,妥善保存好存根。

5、礦石管護人員嚴格執(zhí)行對礦石的貧富分堆的原則,指揮車輛分類堆放礦石。

6、礦石管護人員對礦石進行加水降塵濕潤,保證礦石含存一定的水分。

7、礦石管護人員勤檢查原料場照明設施是否齊全,保證料場有充足的照明度。

8、礦石管護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值守,尤其是加強夜間的原料場的礦石管護工作。

9、遇到偷盜礦石現象及時制止并上報處理。

10、破碎工接班前認真檢查設備運行情況,查看設備運行記錄。

11、按章作業(yè),杜絕“三違”( 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發(fā)生,及時發(fā)現設備故障,及時上報處理。

12、作業(yè)中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車間現場。

13、堅持班前講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14、熟悉本車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積極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演練工作。

第16篇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guī)范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制度、設備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拒絕違章指揮。發(fā)現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fā)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yè),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會使用、維護設備,并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設備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工具和作業(yè)地點,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班組長匯報,在設備檢查時要設置明顯的檢修標志牌。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7)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yè)。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wèi)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huán)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guī)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yè),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qū)。

(7)作業(yè)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qū)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不冒險蠻干,發(fā)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fā)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huán)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xù)工作崗位或非連續(xù)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huán)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yè)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yè)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fā)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fā)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guī)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guī)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fā)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fā)生,預防帶病作業(yè),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fā)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虬踩唸蟮榷喾N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了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fā)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周期根據礦山企業(yè)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設備檢修,作業(yè)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針對季節(jié)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fā)生事故的規(guī)律對易引發(fā)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于節(jié)假日(春節(jié)、元旦、國慶節(jié)、五一節(jié)等)前后,是事故多發(fā)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yè)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針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設備、設施、作業(yè)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yè)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guī)程”(即技術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電氣裸露設備是否采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設備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設備是否按規(guī)定的要求安裝、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運行、有無超負荷運行作業(yè)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wěn)定狀況,作業(yè)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wěn)固;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筑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筑施工場地是否按規(guī)定設置圍墻和鐵柵門,設置安全標志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置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后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huán)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yè)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huán)。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guī)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guī)定,礦山企業(yè)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標準,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六、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是礦山企業(yè)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yè)必須制定詳細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設備的要求。

(2)新設備的安裝規(guī)定。

(3)設備操作規(guī)范。

(4)設備使用期限。

(5)設備的更新。

(6)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yè)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事故時有發(fā)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第17篇 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考核細則制度

序號

項目

考核內容

扣分情況

得分

1

班組組織機構(20分)

明確設置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5分)

沒有設置班組長的,扣3分,沒有設置班組安全員的,扣3分/

落實班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5分)

沒有建立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扣5分,沒有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的扣2分。

簽訂班組安全生產責任書(5分)

沒有簽訂班組責任書的不得分,責任書沒有安全目標的,扣2分。

班組人對本崗位的安全職責熟悉和履行情況(5分)

班組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職責不熟悉的,扣2分,在日常工作中不履行的,扣3分。

2

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20分)

制訂設備運行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流程(5分)

沒有制訂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流程的,扣5分

制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班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交接班,現場管理等到制度(5分)

沒有制訂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管理制度不齊全的,每少一項扣2分。

班組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熟悉情況(5分)

班組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的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的,1次扣2分。

對崗位和工作現場危險源(點)識別及應對措施熟悉情況(5分)

對危險源(點)情況不了解的,扣2分,應對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3

現場安全管理(35分)

班組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10分)

不熟悉操作規(guī)程的扣2分,應對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堅持班前會和班后會制度和交接班制度(5分)

查看班長日志及相關工作記錄,發(fā)現未做的1次扣1分。

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制度,對各個工作點進行巡回檢查,排查在崗職工精神狀況,班前隱患整改情況和生產過程中的動態(tài)隱患,并做好記錄。(10分)

查看安全檢查臺帳,發(fā)現未做的1次扣2分

堅持“三必談”制度(5分)

查看班長日志,發(fā)現未做扣1-5分

勞動紀律執(zhí)行,文明生產執(zhí)行情況(5分)

現場檢查違規(guī)的,發(fā)現1次扣1分

4

安全教育培訓與文化建設(25)

班組人員崗位技能,安全知識等掌握情況。(5分)

對崗位技能,安全知識不掌握的,扣2分

班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情況。(5分)

未開展教育培訓的,扣5分,未開展應急演練的扣2分

特種作業(yè)崗位必須持證上崗。(5分)

未做到的,扣5分

安康杯,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開展情況(5分)

未開展部署的安全活動,扣5分,每少開展一次的,每次扣2分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5分)

教育培訓檔案不完整的,扣1-5分。

5

安全事故情況

安全生產事故控制為0

第18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統計報告

(一) 發(fā)生重傷事故后,受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企業(yè)負責人,或企業(y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當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報告企業(yè)主管部門。

(二) 發(fā)生一般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職工1-2人的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報告企業(yè)負責人,企業(y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企業(yè)主管部門、鎮(zhèn)安監(jiān)站和區(qū)安監(jiān)局、公安、監(jiān)察、工會等部門。

(三) 發(fā)生傷亡事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報、虛報、瞞報或故意拖延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阻礙和干預企業(yè)執(zhí)行報告。

(四) 發(fā)生重傷、死亡事故,應積極搶救傷員和財產,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受傷人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一定物件時,必須無條件提供。同時對事故現場必須做好標識、記錄、拍照或攝像。死亡事故的現場需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后方可進行清理。

二、 事故調查:

(一)1至2人的重傷事故,由企業(yè)和企業(yè)主管部門,鎮(zhèn)綜治辦、安監(jiān)站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二)一般死亡事故,由企業(yè)和企業(yè)主管部門、鎮(zhèn)綜治辦、鎮(zhèn)安監(jiān)站會同區(qū)安監(jiān)局、公安、監(jiān)察、工會組織調查,企業(yè)的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三)事故調查組在調查過程中,必要時,也可以邀請其他部門的人員和有關專家參加,事故調查組成員與發(fā)生事故有直接利害關系者,應予以回避。

(四)事故調查組應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建議。

(五)發(fā)生傷亡事故的企業(yè)主管部門應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并分送到發(fā)生事故的企業(yè)和調查組成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2、 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事故的性質及認定依據;

3、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及處理意見;

4、 事故的教訓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5、 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

6、 事故調查工作應當于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完成,遇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60天。

7、 發(fā)生傷亡事故的企業(yè),應給事故調查組提供工作上的方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或干預事故調查工作。

三、 事故處理:

(一)、企業(yè)發(fā)生死亡事故,企業(yè)分管領導、企業(yè)主管部門、安監(jiān)站、企業(yè)負責人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企業(yè)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指導和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二)、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由發(fā)生事故的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三)、企業(yè)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處理作業(yè)、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或事故發(fā)生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破壞事故現場及擅離職守逃匿的,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企業(yè)發(fā)生特重大傷亡事故,按國家、省、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9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guī)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guī)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guī)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yè)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guī)作業(yè)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huán)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第20篇 安全生產檢查考評獎罰細則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強化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化、標準化、法制化建設,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從業(yè)人員職業(yè)健康和企業(yè)生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經理部結合滬昆客專湖南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獎罰細則。

第二條 經理部負責安全生產的檢查考核及日常監(jiān)督檢查,并對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安全通報及經濟處罰。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考評組織

第三條 經理部成立安全生產檢查考評領導組:

經理任組長,副經理、總工程師任副組長,組員由經理部相關部門組成;由經理部領導組織,檢查考評領導組人員共同參與,認真做好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組 長:溫 波

副組長:崔國順 梁懷超

組 員:張國政 雷橫奇 王偉 李明 張迪 李小翠 馮艷明 翟曉斌

第三章 考評細則

第四條 評分標準依據考核評分內容,量化為百分制,針對各作業(yè)隊進行現場對照檢查、考核,從中評出優(yōu)勝者。(附件:安全生產考核評分表)

第五條 檢查考評時間及頻次

每季末舉行一次檢查考評,根據考評的結果進行通報和獎罰。

第六條 檢查、評分辦法

一、安全生產檢查考評,分為三個檔次:檢查考評90分以上為優(yōu)良;檢查考評90-80分為合格;檢查考評8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二、檢查考評為不合格單位,責令其立即進行整頓,并要提交整改報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責任人。

三、在限期內沒有實現整改目標的單位,經理部將責令其停產進行整頓,直至達到整改目標的要求,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四、累計三次考評80分以下的單位,將建議所屬子分公司調整領導班子。

第四章 獎罰措施

第七條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調動全體干部、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減少傷亡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激勵關鍵崗位上干部、職工盡職盡責承擔起安全生產責任,鼓勵單位和個人在安全生產中預防發(fā)生事故,經理部對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貢獻、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有功集體、個人進行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實現制定的安全目標:自1月1日-12月31日止,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控制和減少了一般責任事故。經理部對黨政正職、主管安全副職給予一次性安全獎3000元,總工(或技術主管)2800、安質負責人獎勵2600元,其他人員1500元。

第九條 凡在每季安全考核中評為第一名的作業(yè)隊,經理部根據實際情況以文件的形式予以10000和8000元安全獎勵,并在全線進行通報表揚。

第十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為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做出顯著成績的干部、職工,每季度由其所在作業(yè)隊寫出書面材料報經理部,由經理部安質部審查核實,安全總監(jiān)核獎,項目經理批準,給予一次性500元-1000元安全貢獻獎,并在經理部通報表彰,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安全生產管理或監(jiān)察(檢查)工作中,提出保證安全生產建設性意見,經實踐效果好,保證了安全生產,取得一定效果者。

二、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檢查發(fā)現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建議或及時排除,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三、結合實踐認真研究,探索安全生產規(guī)律,在安全工作的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出成果、并有推廣價值者。

四、在經理部檢查中發(fā)現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個人。

第十一條 經理部對因工發(fā)生傷亡事故的作業(yè)隊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一、發(fā)生一次輕傷2人及以下事故的,每負傷1人處以罰款5000元;發(fā)生一次輕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負傷1人處以罰款1萬元。

二、發(fā)生一次重傷1人事故的,處罰款1萬元;發(fā)生一次重傷2人事故的,每重傷1人處罰款1.5萬元;發(fā)生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傷1人處罰款5萬元。

三、發(fā)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款5萬元。

四、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處罰款10萬元。

五、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對事故上報、調查結案的,每件事故加罰5萬元。(重傷發(fā)生后24小時內先電話報經理部;死亡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報經理部)。

六、謊報或隱瞞職工死亡或重傷事故的,一經查出,每件事故加罰10萬元。對單位及領導人按違紀在經理部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 對事故分部領導罰款

一、對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的單位,行政領導及主要責任人,罰款額為處罰總額的2﹪~10﹪。

二、對勞務隊伍,發(fā)生死亡或重傷的單位,其事故責任在我方者(不分主、次責任),經理部對其領導按上款的規(guī)定的50%進行罰款。

第十三條 經理部對發(fā)生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屬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處以罰款500元-2000元。

第十四條 經理部對施工過程存在安全隱患或發(fā)生安全問題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一、因安全問題被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的書面返工或停工令者,對其單位黨政正職、安全總監(jiān)每人罰款1000~2000元;副職、總工,每人罰款500~1000元,安檢部門負責人每人罰款500元。

二、經理部職能部門在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發(fā)現有安全方面的隱患,尚未構成影響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簽發(fā)《安全監(jiān)督檢查通知書》給予警告;在限定期限未予整改或屢教不改者,給事發(fā)單位處以1000~2000元罰款。

三、由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安全隱患時,經理部將根據對負面影響大小給予事發(fā)單位2000~5000元的處罰。

四、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凡不戴安全帽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50元,給予個人罰款每人次20元。

五、施工人員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和個人每人次罰款50元。

六、進行高空作業(yè)不正確使用安全帶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和個人每人次罰款50元;

七、施工現場或便道的安全標志不全或不正確時,給予施工負責人或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八、配電箱的箱體或箱門未有pe線接零、末端箱內配置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鎖” 給予施工負責人和責任人分別罰款200~1000元。

九、機械設備無安全操作規(guī)程、特種設備無證操作的給予施工負責人和個人分別罰款100~500元。

十、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或有證人數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給予單位罰款1000元,施工負責人罰款500元。

十一、施工現場規(guī)劃不合理,混亂無序,材料、機具堆放不整,通道阻塞,給予單位罰款1000元,施工負責人罰款500元。

十二、不服從現場指揮人員指揮且違章作業(yè)的,處以個人罰款200元。

十三、施工防護期間擅自離崗,未造成事故的,處以防護人員每次200元,因擅自離崗造成事故的,視事故程度處以500-5000元罰款。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有以下情形發(fā)生的,取消當月考評資格:

一、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者;

二、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者;

三、發(fā)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者;

四、輸管線、電纜、通訊、輸變電線路有一項發(fā)生安全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者;

五、監(jiān)理、建設單位、質量監(jiān)督站,因安全方面勒令返工及停工并造成重大影響者。

第十六條 一次性安全獎由經理部安質部根據獎罰細則規(guī)定進行計算,經主管領導審批,經理部行文公布。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隱患罰款由安質部以“罰款通知書”〔附后〕的形式送受罰單位, 受罰單位接到“罰款通知書”后, 一周內將罰款交至經理部財務部,不得拖延、拒付。不按期上繳的,由局經理部財務部雙倍代扣代收。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隱患罰款由經理部財務部單獨列帳管理,由安全生產領導組統一安排使用。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1、罰款通知書[式樣]

2、安全考核評分表

安全生產管理群防群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是在建筑安全生產中,充分發(fā)揮廣大職工和工會組織的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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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進行。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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