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自動消防設施是保障企業(yè)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以及應急疏散指示系統等。這些設備的正常運行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來確保。
1. 設施維護:定期進行設施檢查、保養(yǎng),確保所有設備功能完好,無故障。
2. 系統測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模擬報警測試,驗證報警系統的靈敏度和準確性。
3. 記錄管理:詳細記錄每次檢查、測試的結果,并保存相關文檔,以備查閱。
4. 培訓教育: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使其了解設施的使用方法及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5.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確保在火災發(fā)生時能迅速有效地響應。
二、
應急預案
1. 火災報警:一旦接到火警信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消防控制室及相關人員。
2. 初期滅火:由現場人員使用滅火器材進行初期滅火,同時疏散周邊人員。
3. 消防聯動:啟動自動消防設施,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進行自動滅火。
4. 聯系外部支援:在內部處置時,撥打119報警電話,請求專業(yè)消防力量支援。
5. 疏散與救助:按照預設的疏散路線,引導人員有序撤離,同時設立臨時安全集結點,統計人數,確認無人員滯留。
6. 火災后期處理:火災撲滅后,評估損失,修復受損設施,恢復生產秩序。
上墻模板
1. 消防設施分布圖:清晰標注各消防設施的位置,方便快速定位。
2. 應急流程圖:用簡潔明了的圖形展示火災發(fā)生后的行動步驟。
3. 疏散路線圖:明確標識出疏散出口、樓梯和安全集結點。
4. 消防設備使用說明:簡要介紹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如滅火器的操作等。
5. 消防責任制度:列出各級管理人員的消防職責,強調全員參與的重要性。
6. 消防安全警示標語:提醒員工時刻保持警惕,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
通過以上管理制度的實施,我們將不斷提升企業(yè)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自動消防設施的高效運作,為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堅實保障。在日常工作中,我們需始終保持警惕,共同構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自動消防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自動消防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單位應指定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消防設施應具備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3、調度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4、應做好調度室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調度室的消防設施應保持連續(xù)正常運行狀態(tài),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隨意中斷運行;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7、每年應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動設施檢測資格的單位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2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
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3篇】自動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單位應指定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消防設施應具備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3、調度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4、應做好調度室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調度室的消防設施應保持連續(xù)正常運行狀態(tài),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隨意中斷運行;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7、每年應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動設施檢測資格的單位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4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 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 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 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 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 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