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內容包括哪些
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在學校中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清單與分類:明確校園內所有設施設備的種類、數(shù)量、位置,以便進行針對性的保養(yǎng)。
2. 維護計劃:制定定期的保養(yǎng)計劃,包括日常檢查、季度保養(yǎng)和年度大修。
3. 保養(yǎng)標準:設定設備正常運行的標準,作為保養(yǎng)工作的依據(jù)。
4. 維護團隊:組織專門的維護團隊,負責設備的保養(yǎng)工作。
5. 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響應機制,應對設備突發(fā)故障。
6. 記錄與報告:建立保養(yǎng)記錄,定期提交設備狀態(tài)報告。
流程
1. 設備登記:新設備入校后立即登記,納入維護范圍。
2. 制定計劃:根據(jù)設備性質和使用頻率,制定維護時間表。
3. 日常巡查:每天進行設備運行狀況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
4. 定期保養(yǎng):按照保養(yǎng)計劃進行清潔、潤滑、緊固等作業(yè)。
5. 故障報修: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進行維修。
6. 記錄更新:每次保養(yǎng)或維修后,更新設備保養(yǎng)記錄。
7. 評估反饋:定期評估保養(yǎng)效果,根據(jù)反饋調整保養(yǎng)策略。
重要性和意義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在學校運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1. 確保安全:定期維護能防止設備老化引發(fā)的安全隱患,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2. 延長壽命:適當?shù)谋pB(yǎng)能減少設備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降低更換成本。
3. 提高效率:良好的設備運行狀態(tài)有助于提高教學和行政工作的效率。
4. 節(jié)省能源:定期維護能保持設備最佳運行狀態(tài),減少能耗。
5. 環(huán)保減排:減少設備故障導致的污染排放,符合綠色校園的理念。
通過實施這套維護保養(yǎng)制度,學??梢源_保設施設備的穩(wěn)定運行,為教學活動提供有力保障,同時也有利于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環(huán)境保護。
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學校范文
第1篇 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學校
一、目的
確保學校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為師生的教學、學習、工作提供保障。
二、范圍
適用于本學院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
三、職責
1、設備使用人是設施設備保養(yǎng)維護的主要責任人,要做好有關設施設備的管理及日常保養(yǎng)維護工作。
2、明確總務科專人負責設備設施維護和保養(yǎng),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tài)度,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tài)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
四、程序
維護保養(yǎng)堅持主動檢修和日常保修相結合制度,在程序上分為二級。
一級為日常保養(yǎng)。當設備設施出現(xiàn)故障,及時填寫《報修單》上交總務科;或直接到總務科記錄于《日常維修記錄本》;急事特辦,日常維修總務科將于第二天早上安排專人維護,維護完成后在“完成時間”一欄中簽名打勾,部門主管負責確認。
二級為定期維護保養(yǎng),一般每學期安排三次(每學期初、期中,期末),由總務科安排專人實施,認真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確保設施設備安全。
第2篇 設施設備衛(wèi)生制度
1、各種炊具、用具、操作臺擺放整齊,生熟分開。
2、餐具做到: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
3、灶臺清潔,炊具及時洗刷,要求木見本色、鐵器發(fā)亮。
4、所有機械工作完畢及時進行保養(yǎng),擦拭,并保持清潔。
5、冰箱、冰柜、保潔柜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正常運轉,定期除霜,擦洗消毒,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柜內無異味。
6、水池清潔,菜、肉、餐具分池洗;上下水道暢通,排水溝無垃圾、無異味。
7、門窗防蠅、防塵、防鼠。室內通風,光線良好。
第3篇 設備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設備設施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jù)本企業(yè)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jīng)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jīng)理批準實施。
二.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jīng)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三.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jīng)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jù)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
2)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3)建立設備保養(yǎng)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
4)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五.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jù)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jīng)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六.設備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jù)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
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經(jīng)濟損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保費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2)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3)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jīng)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zhí)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1)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jīng)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3)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jīng)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yè)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2.設備報廢手續(xù)
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jīng)技術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術部審核,經(jīng)副總理批準,移交財務部門結算手續(xù)
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經(jīng)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jīng)濟上也是合算得。
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切勿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程。
八.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即在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狀態(tài),按章設備選別,設備維護保養(yǎng)、維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由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保存。
第4篇 生產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三、職責
3.1運營部負責監(jiān)督有關部門或下屬單位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guī)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運行中的動態(tài)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安全。
3.3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設備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
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運營部、使用部門負責。
四、控制程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建立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制定檢維修計劃。
(1)日常點檢:操作人員上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運行中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保留檢查記錄。
(2)定期檢查: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設備全面檢查一次,并認真填寫《設備安全檢查表》,特種設備應定期聯(lián)系國家檢驗部門年檢。
(3)季節(jié)性檢查:由于季節(jié)原因設備使用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凍等。
(4)定期保養(yǎng):維修工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并認真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記錄》。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1. 維修前的準備
(1)根據(jù)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進行檢修前風險分析并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2)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yè)、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yè)證。
2. 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和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轉動設備維修前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電器電源,并經(jīng)啟動復查確認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志。
(3)對維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jīng)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應將檢修現(xiàn)場的易燃易爆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xiàn)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7)需夜間檢修的作業(yè)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3. 檢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yè)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
(3)嚴禁變更作業(yè)內容,擴大作業(yè)范圍或轉移作業(yè)地點。
(4)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5)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6)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7)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8)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9)設備檢修人員會同設備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3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 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對拆除設備的現(xiàn)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3)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jīng)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有腳手架或者其他穩(wěn)固的結構部份方可操作。
2. 生產設施的報廢
(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應填寫《設備設施報廢單》
(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xiàn)場確認后簽署意見。
(3)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jīng)理批示。
(4)報批后由運營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4.4新設備設施的驗收
1. 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xiàn)場后,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聯(lián)合設備采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2. 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jù)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fā)現(xiàn)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3. 若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設備采購部門監(jiān)督設備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后再行驗收。
4. 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采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5. 對于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調試人員對調試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采購部門,由設備采購部門聯(lián)系并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xiàn)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6. 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xiàn)問題,由設備采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7. 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8. 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由安監(jiān)部門人員參加并建檔。
五、附件
《安全生產設施及特種設備管理臺帳》
《安全附件統(tǒng)計管理臺帳》
《設備設施驗收單》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檢查表》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檢維修記錄》
《設備檢維修計劃》
《設備檢維修作業(yè)(交付/驗收)單》
《設備檢維修安全交底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第5篇 學校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做好教學設備、設施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轉,杜絕損壞和丟失現(xiàn)象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學儀器設備特別是現(xiàn)代化教學設備是學校的貴重財產,其安全問題關系到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整體形象,各學校應高度重視,要成立教學儀器設備、設施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學儀器設備登記建檔工作
各學校要對所有教學儀器設備進行詳細清點,分類建立教學儀器設備一覽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份交學校相應科室查對管理,一份送教委電教站。
三、加強教學儀器設備的管護
根據(jù)教學的需要,對分發(fā)到各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播音室、語音室、音體美教室、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衛(wèi)生室、圖書室及辦公室等科室的教學設備、器材,要按照部門歸屬由專人負責存放,對小型便攜式儀器、設備、工具、貴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險化學藥品要做到及時入庫、入櫥,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設備、物品都安全歸位。
四、加強教學設備存放地點及環(huán)境的安全檢查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及教學設備存放地點的水、電、暖等各種管路設施的日常檢查,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設備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fā)事故,需要維修、檢修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報修。存放儀器設備的房屋必須要有防護欄、防盜門、滅火器等安全防范設施,并要安裝電子防盜器;休息日節(jié)假日期間要切斷電源。關閉用水總閥門,避免水管破裂,嚴防水患侵蝕侵泡設備,避免電路故障,嚴防由此引發(fā)火災等安全事故。
五、健全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教學設備、器材的領用要嚴格遵守教學儀器設備借還制度,如實填寫借還記錄,任何器材均不得個人留用保存。定期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要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實驗安全教育,網(wǎng)絡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六、認真做好放假期間安全保衛(wèi)工作
各單位要建立星期日和假期值班制度,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增加巡查次數(shù),落實值班責任,強化防范措施,同時要加強與派出所及所在村隊治安聯(lián)防的聯(lián)系,堅決防止被盜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6篇 駕駛員、車輛及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盒班組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四、駕駛員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yè)。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對車輛運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六、發(fā)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xiàn)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第7篇 某酒店康樂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根據(jù)康體中心設備、設施的特點,重點安全管理區(qū)域為:游泳池、健身房等。依據(jù)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北京友誼賓館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機構設置: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小組組長:___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小組副組長:___ ___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小組成員:___ ___ ___ ___ ___ ___
康體中心設備設施維護與保養(yǎng)的目的,主要是保證設備的使用性能良好,延長修理間隔時間,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減少消耗,更好地為康體中心經(jīng)營服務。
一、康體中心的設備設施保養(yǎng)方法
康體中心的設施設備的保養(yǎng)方法采用三級保養(yǎng)法。三級保養(yǎng)法是根據(jù)設備保養(yǎng)工作量的大小及難易程度,把設備保養(yǎng)劃分為三個類別,并規(guī)定其相應的作業(yè)范圍。
三級保養(yǎng)制度是指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和二級保養(yǎng)。
1.日常保養(yǎng)
(1)日常保養(yǎng)的部位較少,大部分在設備的外部。保養(yǎng)方法包括:清潔、潤滑、緊固易動的螺絲,檢查零部件的完整。
(2)負責保養(yǎng)的人員是機器設備的操作工人。
(3)保養(yǎng)時間應該是每天進行例行保養(yǎng)。
(4)日常保養(yǎng)的具體工作包括:第一,檢查操縱機構、變速機構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第二,檢查設備潤滑情況,并定時、定點加注定質、定量的潤滑油;第三,檢查設備容易松動、脫離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齊全;第四,檢查設備是否存在腐蝕、砸碰、拉動和漏油、漏氣、漏電等情況,搞好清潔衛(wèi)生。
2.一級保養(yǎng)
(1)保養(yǎng)的方法是對設備進行普遍的扭緊、清潔、潤滑、并作部分調整。
(2)負責保養(yǎng)的人員是以機器設備的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為輔。
(3)保養(yǎng)時間一般在每月或設備連續(xù)運轉500小時后保養(yǎng)一次,一般停機八小時。
(4)一級保養(yǎng)的具體工作包括:第一,根據(jù)設備使用情況,對部分零件進行清洗;第二,對設備的某些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第三,清除設備表面油污,檢查調整潤滑油路,保證暢通不泄漏;第四,清掃電器箱、電動機、電器裝置,做到固定整齊,安全防護裝置牢靠;第五,清洗附件和冷卻裝置。
3.二級保養(yǎng)
(1)保養(yǎng)方法是對設備進行內部清潔、潤滑、局部解體檢查修理;
(2)負責保養(yǎng)的人員是以維修工人為主;機器設備的操作工人為輔;
(3)保養(yǎng)時間按一班制計算是一年進行一次或累計運轉2500小時后進行一次二級保養(yǎng),停機時間為32小時。所以二級保養(yǎng)也叫年保。
(4)二級保養(yǎng)的具體的保養(yǎng)工作包括;第一,根據(jù)設備使用情況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第二,對各種傳動箱、液壓箱、冷卻箱清洗換油,油質和油量要符合要求,保證正常潤滑;第三,修復和更換易損件;第四;檢修電器箱、電動機、整修線路;第五,檢查、調整、恢復精度和校正水平。
4.每一次保養(yǎng)之后(不包括日常保養(yǎng))要填寫保養(yǎng)卡,并將保養(yǎng)表裝入設備檔案中,同時要在設備登記卡一、二級保養(yǎng)記錄上記錄此次保養(yǎng)的日期和主要內容等。
二、建立計劃保養(yǎng)制度
建立的計劃保養(yǎng)制度是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書中所要求的維護保養(yǎng)項目和時間要求,科學地安排保養(yǎng)時間和內容,并將每次保養(yǎng)列入計劃,落實到每個員工的工作日程上。此種管理方法比較嚴謹,并與設備管理的其他方法一起,構成康樂中心設備管理的大系統(tǒng)。其管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以設備說明書和使用手冊為依據(jù),建立每臺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
2.利用日、周保養(yǎng)記錄,落實日、周保養(yǎng)計劃。
3.根據(jù)設備保養(yǎng)需要,做出年保養(yǎng)計劃。
4.利用工作單落實計劃檢修工作。
5.使用計劃檢修工時費用統(tǒng)計表,計算計劃檢修所用工時和費用。
三、設備設施使用的規(guī)章制度
設備設施使用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設備設施運行操作規(guī)程、設備維護規(guī)程、運行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運行巡檢制度等。
1.設備運行操作規(guī)程
(1)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2)開、停的操作順序和安全注意事項。
(3)設備主要技術指標(電流、電壓、壓力等)和極限值范圍。
(4)防止出現(xiàn)事故的措施和緊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5)常見故障及其處理方法。
2.設備的維護規(guī)程
(1)調和日常保養(yǎng)的內容、次數(shù)的標準。
(2)設備每班巡檢的關鍵部位。
(3)巡檢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的處理辦法。
3.設備運行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1)本崗位的工種名稱和上崗資格。
(2)本崗位的職責范圍和處理問題的權利范圍。
(3)本崗位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4)本崗位的應知應會。
4.設備運行的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的時間。
(2)交接班的記錄的合格要求和責任界限。
(3)交接班應移交清楚的工具附件。
四、設備管理的基本規(guī)范示例
1.運行使用人員要做到“三好”
(1)管好
管理好設備以及設備附件、儀器儀表、安全防護裝置,使之完好無損。不擅離崗位,設備發(fā)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2)用好
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負荷運行,保持操作器械靈敏可靠。
(3)養(yǎng)好
嚴格按照設備保養(yǎng)規(guī)定,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保養(yǎng)工作,班前班后做好清潔、檢查或必要的潤滑調整修復工作,以保持性能良好。
2.運行使用人員還要做到“四會”
(1)會使用
熟悉設備原理、結構、性能和使用范圍,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2)會保養(yǎng)
保持設備清潔,按日常保養(yǎng)要求精心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3)會檢查
熟悉設備開機前后和運行中的檢查項目內容。設備運行中要隨時觀察有無異常情況。
(4)會排除故障
能正確判斷故障原因,掌握故障排除方法。對排除不了的疑難問題及時報檢報修。3.服務人員要做到會“兩介紹”
(1)向賓客介紹設備使用方法并給予示范。
(2)向賓客介紹設備安全注意事項。
4.運行操作要遵循“五項紀律”
(1)憑操作證上崗操作設備。
(2)保持設備整潔、精心保養(yǎng)。
(3)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設備的附件、工具齊全無損。
(5)隨時監(jiān)察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檢查報告。
5.大型設備要做到“四定”
(1)定人操作運行。
(2)定人檢查維修。
(3)定操作規(guī)程。
(4)定維護保養(yǎng)細則。崗位安全規(guī)范應包括:生產經(jīng)營單位除特種作業(yè)崗位外,其他作業(yè)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預防火災、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8篇 重要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維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障對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預防設備安全事故,保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生產設備、動力設施、及其它輔助設施的各項管理,消防設備設施另有規(guī)定。
3、職責
3.1 電工人員負責對本公司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做好有關安全技術措施。
3.2 安全主任負責監(jiān)督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落實情況,負責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3.3 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對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有關保養(yǎng)記錄等。
4、設備的保養(yǎng)范圍及安全管理要求
4.1 納入定期保養(yǎng)的設備包括:生產用的較大及大型設備、動力機械設備、特種設備。
4.2凡納入定期保養(yǎng)范圍的設備都要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安全主任組織編制,各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
4.3 設備必須經(jīng)安裝調試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使用,但在正式投入生產使用時必須制定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落實設備日常保養(yǎng)及記錄負責人。
4.4 設備技術性能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老化、耗能高、效率低、無法維修或淘汰的設備,車間主管要及時報告總經(jīng)理批準報廢。
4.5 危險設備(推臺鋸、剪板機、折彎機等)要張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關鍵部位的防護還要有防誤動作措施。各類危險設備要安裝有效的防護裝置來保證操作者安全,操作人員在操作前常檢查防護裝置的可靠性。
4.6 根據(jù)勞動保護需求為危險設備作業(yè)人員配備合適的勞保用品,并對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確保有效。
4.7 設備設施的使用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處理或向上級報告設備的安全隱患。
5、設備設施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修管理
5.1 設備日常保養(yǎng)
(1)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由班組長負責組織或由操作者本人直接負責。
(2)保養(yǎng)的具體時間要根據(jù)實際使用情況在上班前或下班后進行。
(3)保養(yǎng)的項目包括:對設備進行全面(專項)檢查、擦拭和清潔、保持潤滑、對防護性能檢查及加固。
(4)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完成后必須要在《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上進行記錄,并在每個月的第一個工作日更換新的記錄表,同時將上一個月的記錄表交安全主任存檔。
5.2 設備維修管理
(1)設備設施發(fā)生故障時,操作者要立即停止使用、盡可能地采取安全措施,及時報告車間主管,禁止設備帶病運行,以免產生危險。
(2)設備的維修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維修。
(3)維修設備時要關閉設備電源,懸掛警示標識,維修過程中要做好防護措施,不能關閉電源或開機檢修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維修人員要負責做好維修記錄。
6、特種設備的管理
6.1 本公司的特種設備有:壓力容器、電梯、叉車。
6.2 由安全主任負責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管理,包括特種設備臺帳建立,及時申報檢驗;由電工人員負責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與保養(yǎng);使用部門及使用人員嚴格遵守特種設備使用規(guī)定及操作規(guī)程。
6.3 要建立以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一)當新購買特種設備時要收集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
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二)特種設備投入運行后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及運行故障及事故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6.4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并申報檢驗。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送檢、迎檢工作。登記及檢測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6.5 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jīng)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做好記錄。
6.6 本公司的壓力容器由電工負責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每年對安全閥進行一次檢驗,對壓力表定期每半年進行一次檢驗。當取得檢驗合格報告后要交安全主任存檔。
6.7 本公司的電梯由專門電梯維保單位進行每月保養(yǎng)和定期每年一次的安全檢驗,當
電梯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電梯維保單位進行維修,本公司電工及其他人員不得私自維修,否則有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
6.8 本公司的叉車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檢驗,并由經(jīng)過培訓考核并取得駕駛證的員工駕駛。
7、相關表格 《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第9篇 安全設施 設備驗收制度
為了確保各項安全設施、設備的組裝搭設,嚴格做到規(guī)范齊全,提高安全設施、設備的完好率。為此制定如下驗收制度并認真執(zhí)行。
1. 大型機械設備,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許可證,嚴禁無證單位承接任務,安裝完畢須經(jīng)公司安全科、動力設備科、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員、機管員、電氣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由公司安全科簽發(fā)驗收記錄,并經(jīng)機械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施工現(xiàn)場所有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專項技術方案由技術員、施工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后,由技術員、施工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3. 大型起重運輸機械(如井架、塔吊、施工人貨兩用電梯等)搭設前,由施工員、技術員按專項施工技術方案對審核合格的安裝單位進行相關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大型起重運輸機械在搭設完畢后,經(jīng)企業(yè)與項目部安全員、項目技術負責人首先共同參加驗收,做出驗收,掛上驗收合格牌后,報請地方規(guī)定的有權檢測部門進行檢測和辦理相關手續(xù),檢測合格并發(fā)放相關檢測合格證件并將其復制掛牌后方可使用。
4. 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5. 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6. 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審定發(fā)證,并持證上崗。
第10篇 勞動保護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公司塵、毒、噪聲等環(huán)境治理設施,防暑降溫設施屬于勞動保護設施。
二、公司對產生粉塵、有毒有害物質和氣體以及噪聲超過85分貝的場所和崗位進行治理,對高溫工作場所和崗位配置排風扇等防暑降溫設施。
三、勞動保護設施的使用部門(車間)是使用管理的責任單位,該單位主要領導是使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
四、勞動保護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設備部負責,生產部督促。
五、勞動保護設施的使用單位應建立運行管理原始記錄。
六、使用單位、設備部、生產部均應作好勞動保護設施登記,加強管理。
七、勞動保護設施的性能無法達到要求時,經(jīng)使用單位申請,設備部、生產部鑒定報廢,從新配置。
第11篇 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本制度規(guī)定了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購置、租賃、裝拆、驗收、檢測、使用、保養(yǎng)、維修、改造和報廢等內容。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xiàn)場全過程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分包方自帶的設備。
2.定義
2.1.施工設施
施工設施,是指在施工作業(yè)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器、安全網(wǎng)、密目網(wǎng)、安全扶手繩、孔洞蓋板、防護圍欄、防護欄桿及機械防護裝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設施:按公司規(guī)定制作、安裝、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圍欄、孔洞蓋板、裝配式防護欄桿、操作平臺等)。
3)臨時安全防護設施:指在施工作業(yè)中,根據(jù)施工工序、作業(yè)安全需要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采用掛設安全防護網(wǎng)、搭設鋼管安全防護欄桿、隔離層、安全通道等)。
2.2.施工設備
施工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包括各類大中型起重機械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籃、混凝土輸送泵車等設備。
2.3.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施工作業(yè)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yè)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勞動防護用品按照防護部位分為九類,包括:安全帽、呼吸護具、眼防護具、聽力護具、防護鞋、防護手套、防護服、防墜落具(主要有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防墜器)、護膚用品等。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負責審批公司施工設備的購買。
3.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jiān)督檢查。
3.3.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或材料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對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負責。
3.4.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審批項目部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租賃、購買合同條款會簽,監(jiān)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履約情況,組織對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施工設施、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移交等工作進行檢查。
3.5.項目部負責實施安全設施 >、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策劃,制訂相應的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對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3.6.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相關制度落實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所需費用,并??顚S?。
3.7.項目部負責施工設備的租賃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錄內,組織設備的進場并負責施工設備的安全檢查。
3.8.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jīng)理應分管施工設施、設備,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zhí)行公司有關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對分包方自帶設備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主持本項目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檢查和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3.9.項目部機械員負責制定施工設備需用計劃、保養(yǎng)維修計劃,參與本項目的施工設備驗收,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并留存記錄,貫徹實施公司施工設備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本項目施工設備安全檢查。
3.10.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持證上崗。
4.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 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設施、設備;
2) 臨時用電工程中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 為施工安全而設置的低電壓照明設備;
4) 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承壓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配置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 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 各種聯(lián)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施工現(xiàn)場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中為安全而進行聯(lián)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 在施工現(xiàn)場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槽、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裝設置的臨時防護裝置;
9) 在施工現(xiàn)場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jīng)常往來的道路,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 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wǎng)、繩;
11) 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設施;
12) 腳手架、井字架和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wǎng)(密目網(wǎng));
13) 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護設施;
14) 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設施;
15) 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護隔離設施;
16) 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4.2.施工設施、設備策劃
4.2.1.根據(jù)工程項目的特點和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安全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jīng)理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實施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 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 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專業(yè)性較強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認可;
4.2.2.根據(jù)施工設施、設備安全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設備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xiàn)。
4.2.3.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隨施工方案一并上報有關部門審核確認。
4.3.采購:施工設施、設備采購執(zhí)行《物資管理分冊》有關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應對供應商進行如下評價。
4.4.1.根據(jù)能否滿足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要求的安全能力選擇供應商。
4.4.2.根據(jù)采購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4.5.檢查及驗收
4.5.1.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xiàn)場的施工設施、設備進行安全審核檢查,只有通過查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4.5.2.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員、安全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檢查驗收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 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驗證;
2) 一般腳手架搭設工程(含外圍封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guī)定要求驗收;
3) 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分類驗收,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或監(jiān)理復查;
4) 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設施安全技術要求,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wǎng);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人員行走防護設施;危險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施工吊籃組裝;外挑安全網(wǎng)等搭設、組裝等。
4.5.3.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j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4.5.4.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驗收:
1) 對施工設施、設備,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使用方對施工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持完好;
2) 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必須按照特種設備的相關法律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4.5.5.上述各類檢查和驗收完畢后,項目部須填寫相應的檢查驗收記錄。
4.6.過程控制
4.6.1.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4.6.2.項目部安全員應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并會同施工員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作業(yè)前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搭設或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jīng)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的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防護措施。
4.6.4.項目部應根據(j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方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增派人員連續(xù)監(jiān)控。
4.6.5.應對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字架和龍門架、施工吊籃、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的組裝和拆除等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4.6.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通知項目技術負責人,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
4.6.7.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xiàn)場的施工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4.7.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控制
4.7.1.項目部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施、設備和過程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設備不使用、不合格安裝拆除過程不安排作業(yè)、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4.7.2.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員會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有:
1) 停止使用、封存;
2) 落實“五定”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 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 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 對達不到安全生產的過程進行重新組織。
5.施工設備安全管理
5.1.一般規(guī)定
5.1.1.施工設備進場使用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jīng)具有法定資質的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儀表或安全裝置、儀表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嚴禁拆除施工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5.1.4.處在運轉中的施工設備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施工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xiàn)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上崗操作;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1.6.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1.7.施工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施工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的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長發(fā)不得外露。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高處作業(yè)投擲物件。
5.1.9.進行倒班作業(yè)的施工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員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5.1.10.施工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向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定。
5.1.11.當使用施工設備與安全管理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當施工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件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或人員,聽候處理。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5.2.設備采購和租賃。
5.2.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人員和環(huán)境的安全。
5.2.2.機械員或材料員應根據(jù)工程施工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jīng)過論證提出初步采購或租賃意見按程序報批實施。
5.2.3.設備采購前,按照質量、安全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5.2.4.嚴禁采購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嚴禁采購和租賃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機械設備。
5.3.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和拆卸。
5.3.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裝拆,項目部必須有具備裝拆能力、持有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或邀請具有相關業(yè)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5.3.2.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商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xiàn)場具體情況制定裝拆方案或作業(yè)指導書,負責裝拆的有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3.3.如實做好記錄。對在裝拆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5.3.4.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凡存在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3.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jīng)處理后,必須經(jīng)過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門檢驗并經(jīng)當?shù)靥貦z所或安監(jiān)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5.3.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安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安全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5.3.7.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租賃的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必須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組織租賃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
5.4.設備的資料檔案管理。
5.4.1.施工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施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參見《施工設備管理辦法》。
5.4.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具體內容參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5.4.3.各種機械設備的驗收,應留存下列技術文件:
1)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
2) 各種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
3) 維修保養(yǎng)及運輸說明書;
4) 安裝操作規(guī)程;
5) 生產許可證(實行生產許可的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
6) 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 其他注意事項。
5.5.設備的使用檢查。
5.5.1.施工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5.5.2.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志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志牌。
5.5.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guī)操作,設備現(xiàn)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jiān)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5.5.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y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5.5.5.施工設備的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tǒng)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yǎng)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志;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裝置。
5.5.6.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崗位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5.7.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yǎng)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有效證件,嚴禁無證上崗。
5.5.8.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5.5.9.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施工機械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xiàn)場指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5.5.11.實行施工機械設備現(xiàn)場安全管理責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實到分包方、作業(yè)班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5.6.設備的保養(yǎng)。
5.6.1.一級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yè)后進行“十字作業(yè)”保養(yǎng)(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5.6.2.二級保養(yǎng):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yǎng)除一級保養(yǎng)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tǒng)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5.6.3.三級保養(yǎng):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維修人員完成。
5.6.4.施工設備的各級保養(yǎng)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5.7.施工設備的維修。
5.7.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yǎng)失誤及使用中發(fā)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yǎng)進行。
5.7.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兩次大修之間設備部件損壞和出現(xiàn)不平衡的狀態(tài),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5.7.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體狀態(tài)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5.7.4.施工設備的各類維修,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或按合同實施,且由專業(yè)修理人員完成。
5.7.5.項目部要做好施工設備運轉記錄,根據(jù)實際情況提出施工設備保養(yǎng)維修計劃,分公司監(jiān)督檢查以上修理執(zhí)行情況。
5.8.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
5.8.1.施工設備報廢條件、申請、手續(xù),執(zhí)行公司《施工設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5.8.2.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 經(jīng)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jīng)濟上也是合算的。
2) 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6.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執(zhí)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2.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
6.2.1.安全帽,是用于保護頭部,防撞擊、擠壓傷害的護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鋼和防寒安全帽。
6.2.2.防護服,是用于保護員工免受勞動環(huán)境中的物理、化學因素的傷害的護具。防護服分為特殊防護服和一般作業(yè)服兩類。
6.2.3.防護鞋,是用于保護足部免受傷害的護具。主要有防砸、絕緣、防滑鞋等。
6.2.4.防墜落護具,是用于防止高處作業(yè)墜落事故發(fā)生的護具,主要有安全帶等。
6.2.5.防護手套,是用于手部保護的護具。主要有耐酸堿手套、電工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防_射線手套等。
6.2.6.眼防護具,是用于保護作業(yè)人員的眼、面部,防止外來傷害。主要有防沖擊眼護具、焊接用眼防護具、防強光射線眼鏡等。
6.2.7.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以上或短時在115db以上的環(huán)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呼吸護具類,是預防職業(yè)健康危害和職業(yè)塵肺病的重要護具。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氧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和隔絕式兩類。
6.2.9.護膚用品。用于外露皮膚的保護。分為護膚膏和洗滌劑。
6.3.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6.3.1.公司各單位在選購勞動防護用品時,依據(jù)《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11651-2008)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選擇防護用品和生產廠商。
6.3.2.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執(zhí)行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4.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與發(fā)放。
6.4.1.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fā)放執(zhí)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4.2.配備給個人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領用和使用前進行檢查,對破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不得領用和使用,對非正當原因造成的勞動防護用品損壞,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6.4.3.工會應監(jiān)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不定期征求員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
7.管理與追責
7.1.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1) 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2) 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7.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 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2) 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
3) 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jīng)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的;
4) 未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5) 危險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未經(jīng)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6) 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8.附則
8.1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9.附錄
本制度采用的資料表格,是執(zhí)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j04t289-2022)標準中的記錄表,在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國家或行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的檢查記錄表,如:對塔吊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196-2010)標準中的檢查記錄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的表格,詳細表格內容、格式、要求參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j04t289-2022)。
1.《臨邊防護驗收表》(表c6.3.1)
2.《洞口防護驗收表》(表c6.3.2)
3.《安全防護設施拆除(移動)審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腳手架驗收表》(表c7.3.1)
5.《懸挑式腳手架驗收表》(表c7.3.2)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驗收表》(表c7.3.3)
7.《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安裝驗收表》(表c7.3.4)
8.《外掛防護架驗收表》(表c7.3.5)
9.《高處作業(yè)吊籃驗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臺(落地式)驗收表》(表c7.3.7)
11.《懸挑式鋼平臺驗收表》(表c7.3.8)
12.《腳手架拆除審批、監(jiān)控記錄》(表c7.4)
13.《模板工程驗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審批監(jiān)控記錄》(表c8.4)
15.《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表c9.3)
16.《絕緣電阻測試記錄》(見附錄16,表c9.4)
17.《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c9.5)
18.《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表c9.6)
19.《電工安裝、調試、遷移、拆除工作記錄》(表c9.7)
20.《電工巡檢、維修工作記錄》(表c9.8)
21.《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臺賬》(表c10.1)
2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表》(表c10.2)
23.《機械設備安裝驗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檢查驗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攪拌機安裝驗收表》(表c10.4.4)
26.《焊接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5)
27.《鋼筋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6)
28.《平刨、壓刨安裝驗收表》(表c10.4.7)
29.《圓盤鋸安裝驗收表》(表c10.4.8)
30.《機械設備日常運行記錄》(表c10.5)
31.《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c10.6)
32.《群塔作業(yè)平面布置圖》(表c11.4)
33.《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過程記錄》(表c11.8)
34.《塔式起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2)
3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機頂升檢驗記錄》(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機加節(jié)驗收記錄》(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檢驗記錄》(表c11.14)
42.《建筑起重機械運行記錄》(表c11.15)
43.《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檢測記錄》(表c11.16)
44.《吊裝機械驗收表》(表c12.4)
45.《個人防護用品采購計劃表》(表c2.14.2)
46.《個人防護用品進場查驗登記表》(表c2.14.3)
47.《個人防護用品檢查記錄》(表c2.14.5)
48.本制度編制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4).《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1991)
7).《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jgj160-2008)
8).《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196-2010)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2010)
1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t3787-2006)
12).《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業(yè)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帶》(gb6095-2009)
16).《安全網(wǎng)》(gb5725-2009)
第12篇 信息技術設施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是學校的強用電場所,是消防安全的重點保護地點。為了保護國家財產和廣大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建立以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信息技術設備管理人員為第二責任人的管理機制,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消防法》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遇到火災人人都有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基本學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所有進入信息技術設備機房的人員必須遵守以下制度:
一、未經(jīng)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機房。
二、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三、嚴格按照國家用電安全有關知識進行用電操作。
四、嚴禁使用超負荷的大功率電器。
五、所有用電設備必須保證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六、安裝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愛護,不準任何人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嚴肅處理。
七、管理人員堅持經(jīng)常檢查有無火災隱患,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力所鄉(xiāng)中小學電教組
2023年3月
第13篇 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jù)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jīng)營單位現(xiàn)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jīng)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shù)據(jù)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yè)場所防護設施:作業(yè)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wǎng))、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tǒng)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lián)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wǎng)、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xiàn)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tǒng))、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jīng)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guī)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yǎng),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jīng)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fā)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jīng)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按照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yè)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yè)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一)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氣和空氣污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四)防噪聲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九)防止高處作業(yè)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險、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yè)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jù)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g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yè)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二)接觸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_,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_,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場所中存在電離輻射危害的,經(jīng)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四)從事存在物體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yè)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guī)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guī)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jù)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xiàn)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yè)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fā)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huán)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fā)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yè)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tǒng)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jīng)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周期定期發(fā)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14篇 車輛等設備、設施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輛及設備設施安全技術管理,維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發(fā)揮其經(jīng)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特制定條例。
1、在公司總經(jīng)理領導下,由儲運部經(jīng)理和車輛管理員具體分管車輛管理工作。
2、每年按時購買車輛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建立每輛車的完整檔案資料,各種單證分類歸檔,各種數(shù)據(jù)輸入電腦保持。
4、駕駛員每天必須做好出車前和回場后的一循環(huán)例行保養(yǎng)和清潔保養(yǎng)。
5、車輛維修實行定點制度,到交通部門認可的公司指定的單位維修保養(yǎng)。按規(guī)定對車輛維護周期進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車二級維護合格證》和《四川省機動車性能檢測報告》。
6 、車輛小、大修完畢,要有檢驗員檢查驗收合格后,車輛方可出車運營。
7、嚴禁“病車”從事運輸業(yè)務,確保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
8、加強輪胎管理,每條胎編號登記,定車定胎合理使用新舊輪胎。
9、 特種設備(叉車、起重機、電梯、消防等)交與專業(yè)公司定期維保養(yǎng)護。
10、每半年由總經(jīng)理責成倉儲部經(jīng)理、安全部經(jīng)理等進行一次車輛,設施設備管理安全大檢查,以自查互查的辦法,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措施,寫出檢查報告和整改意見,不斷完善車輛、設施設備的等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
第15篇 實驗室設施設備的監(jiān)測、檢測和維護制度
一、儀器設備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有專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貴重精密儀器設備要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和使用,未經(jīng)培訓或未掌握操作技術者及未經(jīng)允許者不得使用。
三、貴重儀器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使用日記。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檢查、簽字。
四、儀器設備必須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儀器設備要做到防潮、防塵、防震、防腐蝕,精心愛護,小心使用,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檢修。若因違章或大意造成損失者,將按學校“儀器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酌情處理。
六、每學年度對貴重精密儀器進行一次校檢,對存在問題及時解決,長期保持其可用狀態(tài)。
七、為避免積壓、提高利用率和利用價值,儀器設備可以重新調配。在有專人管理的原則下,某些儀器設備可以實行公用或借用辦法。
八、儀器設備報廢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申請、鑒定、審批手續(xù),不得自行處理。
九、根據(jù)崗位責任制要求,實驗室人員要不斷掌握和提高有關儀器的操作技術,以減少操作合指導失誤所造成的損失。此外,通過培訓等方法,還要掌握一般檢修技術。
第16篇 風電部煤氣工段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維護、檢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實現(xiàn)設備使用、保養(yǎng)和維修的程序管理
建立一個設備使用、保養(yǎng)和維修的管理程序,以指導設備的正確使用、預防性維修和合理保養(yǎng),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
二.職責
生產部負責本規(guī)程的制定,設備檢修人員、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修,各工段長、組長負責本規(guī)程執(zhí)行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
三.適用范圍
本工段所有生產設備和其服務、輔助設備。
四.內容
1. 設備的使用
⑴ 設備的使用要實施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制,要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所有的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構造,掌握設備的操作技能,了解常見的故障類型和解決辦法,保證能正確的使用設備;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人員負責,多人操作的設備由本崗位的組長負責,設備的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在設備的操作人員因事不能上崗進行操作時,應由受過相應培訓的人員替代。
⑵所有的設備都要制定操作規(guī)程,要求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要詳細、清楚、符合生產工藝對設備操作的要求。
⑶主要設備要統(tǒng)計故障率、停機時間,便于對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⑷設備的運載負荷是設備的參數(shù)之一,不可任意更改設備的技術參數(shù),嚴謹設備超負荷運轉,嚴謹設備帶病運轉。
2. 設備的保養(yǎng)
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應貫徹預防性維修為主的方針,通過日常保養(yǎng)加計劃檢修的制度加以實施,即在設備故障發(fā)生之前按照檢修計劃或相應的技術規(guī)定進行維修保養(yǎng)。機修工對設備負有維修的責任,定時和經(jīng)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并經(jīng)常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轉的狀況,發(fā)現(xiàn)隱憂及時予以消除。
⑴ 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
①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的目的是維護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tài),它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事故發(fā)生的積極措施,是由設備的操作負責人實施的。
②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通常是在設備使用結束后,在下班前的一定時間里由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具體要求有:設備的清潔,設備的檢查,必要的設備潤滑等,使設備處于整齊、清潔、安全、潤滑良好的狀態(tài)。
③設備的保養(yǎng)原則為:設備完好,部件和零件完整。
④具體保養(yǎng)要求:a. 運轉設備使用前先進行空轉,確認設備聲音正常,潤滑良好,方可進行操作。b. 檢查螺栓的緊固程度,對松的螺栓進行緊固處理,以防在使用中脫落。c. 對各個傳動部件進行潤滑加油,檢查傳動系統(tǒng)各操作手柄、電器開關位置正確無松動,操作靈活可靠。
⑵一級保養(yǎng)(運行300h)
機械部分:①清潔各部位及死角②檢查三角帶、皮帶有無裂縫,如有損壞及時更換③清洗自動放泄過濾器④各儀表是否正常,有損壞的及時修理或更換⑤上死點停止位置的確認⑥離合器、制動器有無異常聲音。電氣部分:①減速器油量是否充足②各部位給油是否充分③檢查潤滑管路各連接頭有無泄漏。
⑶二級保養(yǎng)(運行3600h)
機械部分:①電機v帶張度的檢測,用手壓傳動v帶張度下陷16mm深之弧度狀態(tài)最佳②檢查平衡器氣缸內壁的狀況檢查③傳動軸承組合間隙的調整④滑塊調整裝置校模是否準確⑤檢查各安全裝置動作是否可靠⑥固定螺釘是否電氣部分:①檢查電氣線路有無裸露、損,加以改善②對電氣部分進行全面緊固處理③更換老化失效的元件
⑷三級保養(yǎng)(運行5000h)
機械部分:①帶磨損的狀況,視情況更換。②離合、制動器的分解檢查③檢查滑塊導板間隙是否正常③各傳動部件的拆檢。電氣部分:①電氣開關的檢修②線路的檢修更換
3. 設備的檢修
⑴設備的檢修是在預防維修的方針下進行的計劃檢修。主要設備應每年進行一次大修理。
⑵裝備工段維修班是廠設備維修的責任部門。
⑶設備使用部門負責對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及責任范圍內的維修工作,停機檢修時,在裝備工段的組織下有計劃的參加維修。
⑷對設備進行巡檢。設備巡檢是指在設備專業(yè)人員及設備使用部門的崗位巡檢工,按一定的路線、周期頻率、內容對運行或停機中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問題處理。
⑸設備應進行年度大修。有技術部、生產部、裝備工段共同實施。
⑹緊急維修,在發(fā)生突發(fā)設備故障或事故時由設備使用部門直接要求維修班進行維修。
第17篇 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范本
1、控測器靈敏度每月抽檢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三年清洗一次。
2、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抽檢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
3、末端放水每月抽撿全場10%,一年全檢一次。
4、每月對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況檢查一次。
5、噴淋泵、水幕泵、消火栓泵及穩(wěn)壓泵每月啟動調試一次。
6、每月對市場送風、排煙系統(tǒng)測試一次。
7、每月對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檢查一次。
8、市場消火栓每半年檢測和保養(yǎng)一次,每半年對閥門及接口處上油保養(yǎng)一次。
9、對檢測情況進行記錄,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維修處理。
第18篇 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檢修維護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礦井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設備事故的發(fā)生,加強設備現(xiàn)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應于我礦生產礦井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礦井生產現(xiàn)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礦主管領導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定響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礦井作為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安全費用,并??顚S谩?/p>
第二章礦井設備安全設施的范圍
第五條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電氣設備的保護和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693條至第710條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和試驗;
2.礦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裝設下列安全保險裝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過卷裝置;(2)防止過速裝置;(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4)限速裝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6)閘間隙保護裝置;(7)松繩保護裝置;(8)滿倉保護裝置;(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3.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37條至第739條規(guī)定,設置下列保護裝置:(1)超溫保護裝置;(2)設置壓力表和安全閥;(3)斷油斷水保護裝置。
4.主排水泵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水位報警裝置,相應配電系統(tǒng)符合電氣設備有關安全保護的規(guī)定,有條件的礦井應裝設泵房無人監(jiān)控集控系統(tǒng)。
5.主通風機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超溫保護裝置,機房內必須安設電流表、電壓表、水柱計等設施。
6.井下運輸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的相關規(guī)定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并保證靈活可靠。
7.礦井采掘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并確保靈敏可靠。
第六條礦井設備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管理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的安全保護,由維修工每天試驗一遍,司機每1小時巡檢一次,交接班時必須對內外過卷、腳踏開關等進行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拒絕開車。對于鋼絲繩楔形連接裝置,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抽檢,發(fā)現(xiàn)斷絲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每個月有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年必須組織機電、地測等部門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全面檢查,寫出報告書,針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解決。
第七條對其余各崗點,必須根據(jù)崗點設備的性質和要求,定期對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簽字。對于更換的安全設施備品備件,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記錄清楚,檢修周期符合相關規(guī)定。
第三章檢查試驗規(guī)定
第八條礦井主要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維修工每天檢查試驗一遍并將檢查試驗結果認真填寫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匯報,檢查處理結果必須簽字,實行責任負責制;每月礦井的機電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簽字,做出結論性意見。正常使用的提升絞車,提升人員的每年進行技術測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xiàn)的缺陷,必須提出改進措施,并限期解決。
第九條空氣壓縮機和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等崗點的安全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備本身的要求和電氣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試驗,檢查、試驗結果必須在相關記錄上簽字備查。
第十條各個崗點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崗查崗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分工定期進行上崗、查崗以及定期組織人員全面檢查。上崗的內容和發(fā)現(xiàn)、解決的問題必須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時上崗的,則必須在外出前指定專人代其檢查,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對于安全設施的檢修檢查,必須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定期檢修制度。檢修周期嚴格執(zhí)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的相關要求。檢修中的發(fā)現(xiàn)的問題、解決方法、更換配件、測量數(shù)據(jù)等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填寫清楚,以便為以后的檢修留做參考。技術負責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制定專門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有專門的資料室和相關設備,設定專門的資料管理員,定員定編,所有資料必須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學,并有專門的借閱制度。
第四章大型固定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十三條大型固定設備主要包括主提升絞車(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絞車和所有提人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空氣壓縮機和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
第十四條大型固定設備改變其主要技術性能、結構及其系統(tǒng)能力和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經(jīng)集團公司組織論證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大型固定設備的值班司機和維修工要嚴格按照巡回檢查周期表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設備在運行中有異常變化時,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影響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照《檢修周期表》的內容和周期,實行強制性的檢修,要嚴格執(zhí)行每天兩小時檢修制度,每年的停產檢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檢修計劃要按照下列要求編制和申報:
1.停產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編制、上報和發(fā)至各有關單位;35kv系統(tǒng)檢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
2.停產檢修計劃在檢修前五天,由礦機電礦長帶領機電科科長、分管技術人員和安監(jiān)科分管人員向總部分管領導匯報,停產兩天及以上的檢修項目要提前15天報張能公司審查;
3.停產檢修項目和時間不準隨意變動和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jīng)分管礦長、機電礦長審核,總部分管領導批準。檢修完畢,設備必須試運轉。
4.大型固定設備的關鍵部件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強制探傷,探傷報告存檔備查,對在探傷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采取措施處理。
第十七條合理選用潤滑油脂,其型號、牌號和更換周期,要符合設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須經(jīng)過化驗,壓縮機油要經(jīng)過閃點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固定設備硐室要建立要害場所管理制(張掛)、崗位責任制和包機制(張掛)、交接班制(張掛)、操作規(guī)程(張掛)、設備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領導干部上崗制、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及檢查標準和周期、潤滑油脂和其它潤滑材料的檢驗制度;主提升機要建立安全保護裝置日檢查試驗制等。
第十九條固定設備機房要建立以下記錄:
1.設備檢查記錄主要記錄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的結果以及查出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其中主提升系統(tǒng)要記錄每天對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載設備、天輪、提升機滾筒、制動系統(tǒng)、調繩裝置及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等維護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親筆簽字;
2.設備檢修記錄主要記錄設備部件的更換、修復、探傷和電氣控制部分的調試、整定數(shù)據(jù);
3.運轉日志和交接班記錄主要記錄司機每班在交接班時的交接情況并進行交接簽字;運轉日志記錄中所列入的記錄項目,凡是有數(shù)字顯示者,均要真實記錄具體數(shù)字,不得用其它符號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機在接班后要對過卷保護開關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4.干部上崗記錄各分管干部上崗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每月上崗次數(shù)上崗(分管機電礦長至少每月上崗一次,機電科長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崗一次,區(qū)隊干部、科室管理人員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崗一次,區(qū)隊主要領導要至少每旬上崗一次),并做好記錄,主要記錄在上崗時對設備檢查的情況、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5.主提升系統(tǒng)還要建立月檢記錄,由機電礦長每月組織機電科長、分管技術人員等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統(tǒng)月檢表”進行檢查并填好月檢表;
6.要害場所入內登記記錄除值班司機、維修人員以及按規(guī)定定期上崗的干部、技術人員外,其余人員進入機房均須登記記錄,并有值班司機簽字;
7.事故記錄主要記錄設備各系統(tǒng)所發(fā)生的異常運行狀態(tài)、各種保護裝置失效所發(fā)生的事故及處理情況;
8.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主提升裝置主要記錄每天對《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的電氣保護裝置等檢查、試驗和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簽字;空氣壓縮機主要記錄安全閥、釋壓閥、斷水、斷油保護的試驗情況和發(fā)現(xiàn)問題及處理情況;主排水泵主要記錄水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試驗和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情況;
9.鋼絲繩日檢記錄主要記錄主提升鋼絲繩的懸掛、更換、定期試驗日期和維修人員在現(xiàn)場每天對在用鋼絲繩斷絲數(shù)、銹蝕、磨損情況及其位置和其它異常狀態(tài)的檢查情況。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滾筒上纏繞2層或3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有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經(jīng)常檢查,并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圈的位置。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每半個月打開抽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要有檢查人員簽字。分管人員要定期上崗抽查簽字,其中分管技術員不超過七天一次,機電科長不超過半月一次,機電礦長不超過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統(tǒng)井口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要建立日檢查、試驗記錄主要記錄井上下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日檢查試驗情況并簽字,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五章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第二十條每年年初,由機電科編制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計劃,報總部機電處,并按計劃協(xié)助實施。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由總部負責。
第二十一條固定設備技術測定的項目、內容和周期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技術測定報告由機電副總、機電科長審閱簽字后存檔備查。應測試的設備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試,檢查驗收和測試的內容,必須包括下列項目:
(1)現(xiàn)場拍攝提升機運行速度圖;
(2)天輪(導向輪)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無輪緣變形和輪輻彎曲現(xiàn)象;井架的變形、損壞、銹蝕和震動情況;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況;
(3)檢查盤式制動器的各部間隙及連接、固定情況,并驗算其制動力矩;
(4)測試保險閘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條件驗算資料,驗算在制動過程中鋼絲繩是否打滑;
(5)測試保險閘的貼閘壓力;
(6)機械、電氣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tǒng)的情況;各種調整和自動記錄裝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動作和精密程度;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xiàn)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限期解決。
2.主通風機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也要做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繪制通風機性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于10個,且均勻分布。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制出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把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為靜壓特性曲線;
(2)計算出正常運行工況時的靜壓效率和軸功率。
3.主排水系統(tǒng)每年雨季前要進行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水泵性能曲線,應在不同流量值的情況下進行繪制,測點不少于5個;
(2)計算出水泵運行工況下的效率、排水系統(tǒng)總效率和噸水百米電耗。
4.使用中的空氣壓縮機應每年進行一次測試,要測試壓縮機的排氣量、各級排氣溫度、壓力并計算出壓縮機的比功率和排氣效率。
第六章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二條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分管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應每年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松動,應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fā)現(xiàn)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三條冬季要天天對立井井筒進行檢查,墜冰隱患不排除,嚴禁提升。
第二十四條鋼絲繩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全礦使用的鋼絲繩,新繩到貨后,應由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供應科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提升鋼絲繩必須經(jīng)有資質的鋼絲繩試驗站試驗合格后,方可懸掛使用。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副井摩擦輪絞車用的主鋼絲繩及平?尾繩、φ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由維修工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磨損必須用專用量具。要將檢查鋼絲繩斷絲、磨損、銹蝕等情況認真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連接裝置處的鋼絲繩必須每半個月拆卡抽繩檢查一次,鋼絲繩使用到后期或發(fā)現(xiàn)斷絲較多、發(fā)展較快時,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結果要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4.在鋼絲繩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對鋼絲繩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有記錄,如發(fā)現(xiàn)異常的突然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2年,平?尾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銹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可繼續(xù)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
6.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為10%;
(3)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為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縮小量提升鋼絲繩達到10%時,必須更換。
8.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或直徑縮小量超過上述規(guī)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9.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shù)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10.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二十五條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都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的主井不得超過10年;四繩提升的副井不得超過15年。
第二十六條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用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第二十七條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對副井提升罐籠的防墜器,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jīng)常處于靈活狀態(tài)。
第二十八條信號、操車系統(tǒng)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種閉鎖關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并發(fā)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fā)出開車信號;發(fā)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搖臺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tǒng)要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lián)u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
2.主、副井從井下信號工發(fā)給井上信號工和從井上信號工發(fā)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以及備用信號裝置要靈敏、可靠。井上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
第二十九條主要通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臺同等能力的通風機,其中一臺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起來;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xù)運轉;機殼、風門不漏風,不銹蝕。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機電工區(qū)至少每年清掃、防腐一次;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并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裝有防爆蓋的井口要封閉嚴密,防爆門由機電工區(qū)負責,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并留有記錄。
3.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由反風系統(tǒng)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有專職司機負責,司機必須每小時將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匯報調度室。
第三十條壓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無裂紋,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風,性能要良好;
2.電機和電控設備接地系統(tǒng)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
3.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和壓力調節(jié)器要齊全,指示準確,動作可靠;
4.濾風器要至少每三個月清掃一次,空氣壓縮機的進風管和風包至少每年清掃一次,新安裝或檢修后的風包,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作水壓試驗。
第三十一條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并認真填寫檢修履歷簿存檔備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lián)合排水試驗和所有水泵的技術測定工作必須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達到以下要求:
1.泵體、電機、環(huán)形管路、閘閥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體無裂紋,各閘閥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
2.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
3.有可靠的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并能在5min內啟動水泵;
4.水泵噸水百米電耗不大于0.5kwh,做到經(jīng)濟運行。
第七章其它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三十二條認真執(zhí)行安全設施、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qū)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達到本設施、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jīng)考試合格,領到操作證,方能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條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日常保養(yǎng):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進行清掃、擦洗。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發(fā)現(xiàn)大問題,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yǎng):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以維修工為主,操作人員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yǎng)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yǎng)完后,由工程技術人員與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維修記錄。確保設備經(jīng)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jīng)濟運行。
第八章機電設備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設備的統(tǒng)一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辦理手續(xù)方可領取設備。做到帳、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條承擔設備器材檢修的單位未經(jīng)機電科同意不得發(fā)放設備,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設備,使用單位次日必須到設備組登記報賬,補辦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機電科每月下達月度設備檢修計劃,承修單位要認真履行設備檢修計劃,入庫管理規(guī)定,按時完成臨時性工作。
1.凡使用機電設備器材的單位均要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送交機修廠及機電工區(qū)進行檢修。
2.井下、下閑置設備、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內交回租賃站。機電科下達閑置設備通知單之日即為有效。
3.凡申請繼續(xù)留用的設備經(jīng)分管領導簽字后,交機電科備案。
4.設備配件升井后,升井單位要清理好設備配件的表面衛(wèi)生,按機修廠指定地點分類存放,機修廠不得經(jīng)任何理由拒絕接受。
5.機電設備升井后,由機電科質量驗收組人員與送交單位機修廠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并簽字,對設備零配件的損壞、丟失情況進行登記考核。同時送交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工作面在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后,移交生產之前,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機電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方可同時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特殊條件下,生產單位直接進入工作地點,即具備設備移交手續(xù)的條件,不得拒絕拖延簽字時間。
第三十九條各生產單位由于工作地點變化,需要交接設備,礦組織機電科會同移交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在現(xiàn)場檢查驗收清點無問題后,方或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交出單位設備存在的質量問題,按照機電設備質量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設備的移交手續(xù)必須在當天完成。對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條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檢修的設備,在礦牽頭下由機電科各專業(yè)組參加會同交接雙方清點數(shù)量,確認損壞程度辦理移交手續(xù)。機修廠對損壞設備的考核以機電科出據(jù)的設備交接情況為準。
第四十一條現(xiàn)場使用設備的單位,負責把更換或撤下來的設備在三天內并到機修廠并按指定地點存放,由質量驗收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安泰分公司源豐煤礦
2023年1 月5日。
第19篇 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監(jiān)控系統(tǒng)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持對井下連續(xù)不斷的監(jiān)控;調度室必須執(zhí)行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觀察運行情況,掌握監(jiān)控的動態(tài)信息,每班填好監(jiān)控記錄,每天上報監(jiān)控日報,有異常情況,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報告有關領導。
二、保持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傳感器、開停傳感器、斷電儀等設備數(shù)量齊全,保證反應的信息真實可靠。
三、井下監(jiān)測裝置的安裝要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和有關技術標準。
1、分站到傳感器、斷電儀的傳輸距離不超過1000m。
2、瓦斯傳感器的安裝: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設在距工作面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風筒出風口;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裝在距全風壓匯合處回風口10~15米。10
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布置在距回風口的距離10~15m的回風順槽內;采面?zhèn)鞲衅鞑贾迷诰喙ぷ髅婷罕诓怀^10m的回風巷內。其它地點傳感器的安設必須符合《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標準。
3、井下主機或分站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中,加墊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
4、傳感器安裝在距巷道頂板不大于0.3m、距巷幫大于0.2m處。
四、傳感器的調校
1、由瓦斯監(jiān)測工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傳感器進行一次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guī)定。
2、瓦檢員每班對管轄范圍內傳感器的數(shù)據(jù)進行校對和記錄。
五、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維修工作由通風部門負責,具體由瓦斯監(jiān)測工負責檢查維護。監(jiān)控系統(tǒng)在井下連續(xù)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運到地面進行全面檢修。
六、因檢修、更換、拆除系統(tǒng)關聯(lián)的電器設備,需要系統(tǒng)停止運行時,必須報礦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七、建立和完善記錄、臺帳、圖表。11
1、設備和儀表臺帳、監(jiān)測裝置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巡檢記錄及其他報表由通風部門負責。
2、中心站運行日志、監(jiān)測日報表由調度室負責。
3、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布置圖由通風部門負責。
九、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
1、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網(wǎng)絡傳輸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并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監(jiān)控和網(wǎng)絡傳輸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處理,并做好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和傳輸設備檢修記錄表。
3、搞好監(jiān)控和網(wǎng)絡傳輸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管理工作。線路延伸和維護、避雷裝置、傳感器安裝、電源箱控制等由通風隊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第20篇 酒店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維修物料管理制度
酒店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維修物料管理制度
1.設備的備品備件及日常維修所用的物料的管理由財務部委托工程部倉庫進行管理,工程部倉庫將備品備件和物料統(tǒng)一編號,獨立設賬,設專職或兼職庫房管理員,對采購、驗收入庫、領用、封存和調撥進行管理。
2.工程倉庫根據(jù)各類物品的使用量等因素,確定各物品的最低庫存量、最高庫存量和保險庫存量,工程總監(jiān)/經(jīng)理編制申購計劃,經(jīng)工程總監(jiān)/經(jīng)理審核后報送總經(jīng)理審批,審批后,由采購部進行購買(專業(yè)性強的物品可由工程部自行采購,由采購部走賬)。
3.工程倉庫入庫物品,倉庫管理員負責驗收,發(fā)現(xiàn)問題暫停入庫,報告工程總監(jiān)/經(jīng)理處理;工程部需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入庫物品;庫管驗收無誤后,將物品登記入庫。
4.工程部人員領用物品,領用者需持有工程總監(jiān)/經(jīng)理簽批《物品用單》;其他部門領用工程物品,需由部門總監(jiān)和財務總監(jiān)聯(lián)合簽批〈物品領用單〉,否則不予發(fā)放。
5.對部分易耗物料,工程各班組可根據(jù)歷史經(jīng)驗數(shù)據(jù),每周統(tǒng)一領用,領用后,由班組領班負責管理,實用實銷,月末盤點并做退倉處理。
6.每日庫管員發(fā)放物品后,及時按電腦操作規(guī)程將資料輸入酒店的財務管理系統(tǒng),并將〈〈物品領用單〉〉匯總交財務部。
7.備品入庫后,庫管員需加強管理,遵循先進先出、領取方便的原則,對庫房定期整理,碼放規(guī)范、整齊;防止物品損壞、銹蝕和遺失。
8.每月工程倉庫管理員會同財務部人員對工程倉庫進行盤點并核查賬目,做到賬物相符,發(fā)現(xiàn)盤盈或盤虧,查清原因,寫出報告,由工程總監(jiān)/經(jīng)理和財務總監(jiān)/經(jīng)理處理。
9.技工維修完畢后,對所剩余的物料及時退還工程倉庫或交班組領班處,月末統(tǒng)一退倉。對領用物料實行預算控制制度,對超預算使用物料,而又無合理解釋的班組,根據(jù)比率降低班組的獎金額度,對節(jié)約物料的班組根據(jù)比率增加獎金額度。